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从组织上坚持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玛沁县人民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夯实筑牢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统一部署,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学习。
会上,玛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赛吉提出我院干警要全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作为我院的重要政治任务,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坚决防范和清除“村霸”等黑恶势力对村党组织的干扰侵蚀,积极参与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防范和遏制“村霸”问题滋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属于法院职责范围的要第一时间依法办理,属于法院职责范围以外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破坏换届选举、扰乱农村社会秩序、强揽工程、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侵占和垄断村集体资产资源、滥开滥采、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我院干警在会议上表示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安排,在工作过程中,既要积极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又要依法依规、严格公正司法。要牢固树立舆情风险意识,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扫黑除恶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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