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中小学生的开学季,但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的多位家长正在为孩子的入学问题发愁。

据居住在当地中达广场、融邦中山苑等多个小区的业主称,他们小区对应的学区为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但在今年8月网上报名时,校方以他们的房产“套内面积不足60平”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入学申请。家长质疑学校“嫌贫爱富”。校方称该规定是上级部门要求的,教育局则表示该校是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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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这些业主,当初大多是因为经济能力有限,而买了小户型的房子。他们买房也获悉,自己小区对应的学区学校是菏泽市第一实验学校。然而,没有料到的是,房子如今却成了自己孩子入学的“拦路虎”,面对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敷衍和拒绝,许多父母和孩子陷入了进退两难。

将入学权利和房屋面积挂钩,显然难逃嫌贫爱富的质疑。同一地段,甚至同一小区,只有那些经济条件富裕,买得起大户型房子的家庭,才能上重点学校。那些通过自身拼搏和奋斗,才买得起小户型房子的家庭,却只能上普通学校,这种建立在财富基础上的教育权利,根本毫无公平可言。上一代人的差距和不平等,还要继续传递给下一代,这分明是人为制造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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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媒体的报道,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套内面积需要大于60平”的政策要求,于2019年就在当地媒体上刊登过。但问题是,许多业主买房和过户早就在2019年之前就完成了。法治社会,“法不溯及以往”是一个基本原则。退一万步说,就算教育部门要实行学区房面积的限制,也只能约束那些在政策发布后买房的家庭,而不能 “溯及以往”,误伤那些在政策之前就买房置业的家庭。

对学校来说,出台这样的政策,有无奈的成分。生源持续增加,学位供不应求,名校希望通过某种方式对“供需关系”做出调整。而从现实看,对多数家庭来说,和买大房子相比,通过买小房子实现“临时性择校”更为现实。这样看,以小房子为突破口调控入学需求,效果会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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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效未必正当。每个孩子都想上名校,但目前做不到。既然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平等的,那么,在目前政策、法律框架内,每个家庭通过努力让孩子上名校的机会,就不应因财产状况不同而有所差别。

义务教育法第12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可见,按照法律,就近入学只要求“户籍所在地”,而未有其他要求。将入学和房子面积大小挂钩,是法律之外的“额外要求”,缺乏正当性公众之所以对以财产状况为基础的差别化如此敏感,是因为一旦这种差别对待正当化、合法化,“富人子弟才能上名校”就可能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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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片天空下,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应当是完全平等的,无论民族、地域、出身、财富……把父母的房子,变成孩子接受教育的“敲门砖”,只允许富人家庭的孩子上名校,剥夺普通家庭孩子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这有违起码的社会公平。从一定程度上讲,学区房嫌贫爱富,也是造成学区房资源稀缺,价格一路炒高的推手之一,对此问题,国家主管部门应当果断出手,进行全面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