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

长治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协调机制工作小组办公室

发布公告

对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上

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已缴纳相关税费的

房产要全部完成不动产权登记

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现将潞州区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并具备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

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开发企业

予以公告如下

请广大购房群众

尽快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

主动协同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

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共同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同时,开发企业要积极主动

配合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355-2020791

来源:长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