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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了!太变态了!

上个月17日,韩国大田地方法院刑事12部对涉嫌违反《儿童虐待犯罪处罚等特例法》中虐待杀害儿童和《性暴力犯罪处罚法》相关特例法的男性梁某(29岁)以及涉嫌藏匿尸体的女性郑某(25岁)进行了首轮公审。

庭审中,检方用公诉事实公开了被告残忍的犯罪过程。

受害者据检方透露,今年6月15日凌晨,梁某在大田大德区居住地因为仅20个月大的孩子不睡觉而且一直哭,就用被子盖住孩子用拳头殴打了十几下后用脚直接踩踏孩子。

他还扭断了孩子的腿,将孩子扔到墙上,持续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虐待行为,最终导致孩子死亡。

据DNA检查结果显示梁某并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是他在警察调查阶段一直表示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据悉,梁某和受害孩子的亲生母亲郑某一起将孩子的尸体装进了冰盒里,并藏在了卫生间中,所以直到20多天后的7月9日,孩子的尸体才被发现。

经检察机关确认,梁某在虐待并杀害受害孩子之前还曾猥亵强奸受害孩子。甚至在藏匿尸体后,还向询问孩子下落的岳母发送了“想要发生性关系”的短信。

短信发出时间是在梁某杀害孩子2周后的6月25日,因为联系不到女儿和外孙女,梁某的岳母给梁某发去短信询问。

岳母在短信中问道:“我不太明白‘好了后去见您’是什么意思”,对此,梁某没头没尾地回复道:“我想和妈妈做一次。”

感到惊讶的岳母又反问梁某这是在说什么时,梁某回复说:“想和妈妈做一次”、“就是SEX”……

岳母回复说:“你觉得你发来的短信只有我一个人看吗?你为什么不让我见女儿和外孙女,告诉我原因,原因就是因为这个吗?”

梁某回复:“等跟妈妈做一次之后,我会(将情况)共享给你的。”

以上的短信内容都被大韩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代表公开了。

大韩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于上月27日在青瓦台国民请愿版上发表了题为《请将性侵虐待并残忍杀害20个月大女童的杀人犯身份信息公开》的请愿,请愿中发布了陈情书以及要求梁某进行严惩等内容。

在旁听庭审时,大韩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代表也高呼:“在协会工作期间,接触过很多悲惨虐待受害案例,但从未像此次事件一样可怕到让人起鸡皮疙瘩,应当判处被告人最高级别刑罚。”

据检察机关透露,梁某即使是在受审的时候也仍然无法控制性冲动,所以正在积极研究是否可以申请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的方案。

根据现行的《性冲动药物治疗法》,性暴力犯罪者中具有再犯危险性的19岁以上的性倒错症患者可以成为治疗对象。

检方表示将于10月8日举行对梁某和郑某的一审判决,其中就包括是否对梁某进行性冲动药物治疗的决定。

据媒体采访梁某的岳母得到的情报,受害孩子的亲生母亲郑某有智力障碍,而且还一直受到梁某的家暴和威胁。

在梁某和郑某独立搬出去之前,他们一直是住在岳母家的,那时候岳母就隐约感受到了不对劲,但没有确实的证据。在两人带着孩子搬出去后,郑某还曾跟母亲透露梁某让自己和孩子一起跪在地上给他口交。

梁某还曾利用郑某的账号在二手网站上进行诈骗,金额高达390万韩元。梁某早在2019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今年出狱后他找到了郑某,这时的郑某已经生下孩子一年了。

诈骗、家暴妻子、虐待养女、性侵养女、试图和岳母发生性关系……这每一样罪行单拎出来都令人发指,而梁某竟然都做全了,说他是人间恶魔完全不为过。

就像大韩防止虐待儿童协会代表呼吁的那样,希望这样的人间恶魔能够被判处最高级别的刑罚,化学阉割或物理阉割也必须安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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