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0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一起死刑案件,案件虽然发生在上海,却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犯罪嫌疑人杨佳,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疯狂作案,先后造成六名警察身亡,五名警察受伤,被依法判处死刑。

如此惨绝人寰的杀人狂魔居然被少数人冠以“义士”的称号,人们不禁心生困惑,杨佳是何人?为什么要血溅公安局?疯狂作案的背后有什么样的隐情呢?

杨佳其人

杨佳,1980年8月出生在北京东城。童年的不幸埋下了杨佳极端性格的伏笔。14岁的时候杨佳父母离异,他便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初中毕业后,杨佳没有继续上高中,转而到一所民办中专学习市场营销。中专毕业后,杨佳到北京首都体院馆的家乐福超市工作。2000年,杨佳因为新购买的自行车被盗而深受刺激,无法继续工作。

赋闲在家的杨佳依靠母亲的退休金和父亲的生活费度日。据介绍,杨佳性格内敛,沉默寡言,虽然事事讲究规则,实则极易钻牛角尖。

“自行车”事件

2007年10月,杨佳在上海度过了国庆假期。10月5日,杨佳在闸北区骑行外出,巡逻民警见其使用的自行车没有牌照,便将其拦下盘查。

令人意外的是杨佳拒不配合,并在事发路口,吸引了大量市民聚集围观。为了不影响交通,杨佳被带回到派出所进一步接受调查,经过近六个小时的讯问后,警方确认杨佳所骑单车为租用,将其释放。

事后杨佳并不善罢甘休,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公安和公安督察部门投诉,要求警方赔偿。事实上,警方在处理过程中并无不妥之处,即便后来上海警方专程到北京对其进行疏导解释,杨佳拒不接受。

血溅公安局

双方僵持之下,杨佳上告上海闸北公安分局,要求行政赔偿,最后双方以警方赔偿一万五千元了结。

原以为事情会到此结束,但杨佳极端的性格造成了悲剧的发生。2008年7月1日,距离国庆上海街头被查九个月后,杨佳闯入闸北分局,先是在公安局门口投掷了八个燃烧瓶,刺伤门口的保安,后闯入办公楼在一楼杀害了正在办公的四名警察,又在十楼、十一楼杀害两名文职警察,最终在二十一楼被七名民警合力制服。

舆论发酵

2007年7月17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杨佳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佳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2008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杨佳袭警事件发生后,很多网民在网上发声,表示同情杨佳的遭遇,有些民警作风不正,存在欺压百姓的现象,认为杨佳是“义士”。

很多境外媒体如法新社、BBC纷纷关注案件,持续跟踪后续报道。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还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

事实上,不可否认在一些情况下,具体工作人员的做法可能有待商榷,可是如杨佳这种稍有不满,就要夺取他人生命的做法是极其不正确的,如果不及时辨别是非,势必助长社会不良风气。

一方面,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的环境需要循序渐进,综合施策,不可能一步到位,对于过程中的问题需要全体社会正视,需要有关单位解决。

另一方面,动辄用杀人的形式泄愤,以暴制暴的方式维护所谓的“正义感”恰恰是我们社会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