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国雄律师/海关关税政策评论

1、2021年9月5日,中央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其中一项政策: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2、在本质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即内地)之间设为“二线”。

3、中央此次给横琴的政策有利于促进横琴发展实体企业,只要增值达到30%,其进口的原材料就不用征关税的,这种政策是非常特殊的。此前只有海南自由贸易港有此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4、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企业内销货物,如果使用了进口原料,那么不管是否有增值,都以其内销价格来征税的。以最常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区”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保税区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海关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保税区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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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海关法律事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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