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坪城乡三岔村原党支部书记包贤惠

未按照低保户评定办法和程序

发放低保金等问题

2008年三岔村低保金发放过程中,包贤惠未按照低保户评定办法和程序,私自安排各社社长收取三岔村40余户低保户的低保证,违规领取低保金2万余元。在征得十户代表和低保户同意后,未按群众推选评议的结果发放给低保户,而是将部分低保金按人均50元的标准发放给三岔村60岁以上的96位老人,剩余低保金才发放给实际评定的低保户。包贤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包贤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 | 永登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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