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住不炒大背景下,住房公积金的改革也愈演愈烈。

最近,成都正式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贷款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调整,即将与10月18日正式开始实施。

一旦该公积金新政贯彻落实,成都,以及四川德阳、眉州等城市有公积金的职工,不管是购房还租房,都会更加便利。我们来具体看一下:

首先,对于很多想要购房的人来说,缺的不是未来的还款能力,而是需要立马要缴的首付。尤其是每年缴很多公积金的职工,一大笔钱躺在账户上,如果没有凑够首付,眼睁睁只能看着不能用。

而到了10月18日以后则不同,成都市此次即将实施的公积金新政中规定:允许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首付款。这就意味着,公积金额度只要足够多,首付即便凑不够也没关系,购房门槛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

不过,公积金也不是无限制的。成都市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时使用,这也避免了公积金被炒房者所滥用。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公积金余额都是可以提取做首付的。比如说,张三公积金余额有20万,其中17万是今年10月18日之前累计的,3万是今年10月18日以后缴存的,那么,张三只能提取后来的3万作为首付款。所以,10月18日以后,公积金缴纳更多的单位职工,贷款购房更容易了。

当然,职工也可以改变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数额。10月18日以后,成都市即将实行“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即:

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个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单位缴存比例。单位差异化缴存比例事宜及比例选择需经职代会或工会通过;职工比例部分与单位协商,在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的情况下确定。

此外,公积金提取的规则也更加灵活。之前,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办理次数为一年一次,改革后会每月一次。

更值得关注的是,租房提取公积金也更加方便。在公积金新政实施后,租房者可以从原来的每季度办理一次提取业务,改变为每月办理一次提取业务,且不需要再提供无房证明!

总体来看,公积金的提取更加灵活,适用范围更广。除了购房、租房外,还可以用来加装电梯,更有利于人民居住质量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