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李慧 记者 严君臣)经营进口牛肉要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海关禁止从疫区进口冷冻食品。但个别经营者仍铤而走险,从非正规渠道购买进口牛肉。9月7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据介绍,何某在通州经营一家熟食店,2020年9月至10月间,因无法从正规渠道购买冷冻牛肉,遂想起曾有推销商来店内推销过进口冷冻牛肉,于是尝试联系购买。何某在得知该名推销商贩卖的是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走私入境印度冷冻牛肉后,仍继续向其进货,累计购买25箱,共计625千克。何某用这些冷冻牛肉为原料,卤制加工成熟食后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5万元。

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鉴定,何某购买的冷冻牛肉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的肉类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