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可能找不到人?
法院怎么可能不知道当事人
的身份信息?
在法院,常常会听到类似这些来自当事人的质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符合法定条件,要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理由,更重要的是要有明确的被告。
可是
如果无法确定被告
会怎么样呢?
近日
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头疼事
闽清法院池园法庭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被告信息前往当地派出所查询,结果辖区范围内并无此人。因本案没有明确的被告,法院依法驳回陈先生的起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官提醒
在案件中,大家应该加强收集对方身份信息的意识,在外出打工或与他人需要订立合同时,应当尽量使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中注明双方身份信息,注意仔细查看核对对方身份证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不会因为重名重姓、无法确定身份等情况的发生,导致需要继续提供、组织证据,这样不仅会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还有可能导致驳回起诉,使得维权难度大大增加。
案例 | 刘必胜
编辑 | 李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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