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柳青 彭小葵)近日,娄底市城管支队园林(绿化)渣土执法大队借助智慧城管系统平台,成功查处一起渣土撒落严重污染路面的案件,为开展“非接触式执法”工作新模式办案探索积累了经验。
9月3日,园林(绿化)渣土执法大队接到环卫工人报告:一辆运输渣土的车辆经过吉星路与月塘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处时,撒落大量渣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渣土撒落路面后,其他过往车辆驶过又将渣土带到沿途更远的路面上,导致污染路段长达百多米,给交通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脏污的路面就是指令,执法人员对现场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联系市局指挥调度中心安排环卫人员和清洗车,经过一个多小时后将该路段彻底清洗干净。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前往市局指挥调度中心调取该路段的监控,发现是一辆满载渣土的四轮车所为。执法人员到交警部门调查,得知该车辆属于农用车,没有查到车辆相关信息。翌日,执法人员来到娄星区农机监理大队调查,工作人员分析该车辆属于双峰县牌照,建议去双峰农用车监理部门了解。执法人员马不停蹄赶赴双峰农机监理部门,经查询得知,该农用车属于该县三塘铺镇邓某三年前所有,现已出售给娄星区杨某,但邓某没有提供杨某信息。执法人员毫不气馁,几经周折,连续几天走访娄星区附近承包砂石、渣土等建筑垃圾运输业务的司机,终于获得了洒落渣土的四轮车的车主杨某的相关信息及电话联系方式。
9月6日上午,执法人员通过电话与杨某耐心沟通,杨某答应当日下午到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在拍下的监控视频铁的事实证据面前,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9月3日在某建筑工地拖运渣土时,由于疏忽未将后车厢门扣紧,后因刹车过急,大量渣土从车厢后门撒落污染了路面,抱着侥幸心理当场驾车离去。执法人员首先对杨某进行渣土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教育,并依据《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2000元。
“‘非接触式执法’的方式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副大队长杨柳青说,“一些无法在现场找到当事人的案例也能得以查处,减少了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不必要的纠纷,更容易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完善“非接触式执法”流程,在建筑垃圾处置、拖运和园林毁绿等方面进行应用,不断探索丰富“非接触式”执法应用场景,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秩序。
责任编辑:朱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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