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前锋区代市镇村民曾乐权向区档案馆无偿捐赠1份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区档案馆接受捐赠,并现场向曾乐权颁发捐赠证书。

此份《土地房产所有证》颁证时间为1953年2月3日,是前锋区成立以来,社会群众向区档案馆捐赠的首例档案。其长约50厘米、宽约40厘米,土地房产所有证正上方为毛主席头像,头像两侧为别有4面五星红旗;土地房产所有证内容包括房屋面积、所处位置、土地的边界等内容,记录得非常翔实。新中国成立以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封建地主的土地变成了农民的土地,给了农民最基本的生存保障。1952年底,土改运动基本结束,存在于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地主所有制被废除,为即将开始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开辟了道路。

“曾老先生捐赠的这份档案,既丰富了馆藏内容,也为研究前锋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历史沿革提供了重要参考资料。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于留住记忆、服务现实有着重要意义。”前锋区档案馆副馆长郑政表示,该区将会给这份档案提供最科学的保管条件,发挥好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同时将更加注重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希望有更多的市民积极主动地捐赠档案资料,共同参与到前锋区档案事业中来。

(来源:前锋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