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来到社会六边形,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我国目前改判无罪的人当中羁押时间最长的张玉环案。
张家村离进贤县城有10多公里远,全村有二三百人,是一个大村子,27年前的1993年10月24日中午,村里人发现两名男童,4岁的张振伟和6岁的张振荣不见了。
俩男童的父母说,上午11点左右还见到过他们在村里玩,到了中午12点多吃午饭的时,却怎么也找不见了。两家人找遍了全村都不见,怀疑是不是玩水掉到水塘里了。村里只有一口水塘,大人们将水塘捞了一遍又一遍,仍然没有发现,到了晚上,家人开始去周边的村子和亲戚家寻找,可一直找到天明还是没有踪影。
俩男童失踪的那天正是晚稻收割的时候,长期在外打工的张玉环刚好回家帮着收稻子。两男童失踪后,张玉环说他也很着急,一直在帮忙寻找,一直到晚上。
第二天上午邻村传来消息,说俩男童在当地一座水库里发现了,不过已经气绝身亡。俩男童的尸体被发现时是挨在一起的,浮在离岸边大约一尺远的水面上。刚开始,村民们认为是他们下水去玩水淹死的,可有人表示怀疑。
张家村的张幼玲是一名医生,懂得一些生理常识,他是第一个怀疑两个男童死因的人,发现两个男童尸体的水库不在张家村,而是邻村,离张家村有一两公里远。当年从张家村去到水库,不仅路远,而且道路非常难走,这座水库大人们都很少过去,更别说了小孩子了。张幼玲等村民认为,两个男童的死没那么简单,接下来的发现让他们更加笃定。
村民发现,六岁的张振荣,嘴角处有被绳索勒过的痕迹,身上有许多青块,四岁的张振伟,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掐过的痕迹。村民张幼玲等人认为,两名男童应该是被谋杀的,于是报了警。通过尸检,警方认为两名男童确实死于谋杀。尸检报告显示,两名男童都是死后被抛尸入水的,六岁的张振荣是被绳套勒至下颏窒息死亡,四岁张振伟是被人扼压颈部窒息死亡。
张玉环当时已经成家,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当年四岁,小儿子三岁,于两个被害男童年纪相仿。案发前,他的儿子和两名被害男童会经常在一起玩,张玉环说,俩男童遇害,他很悲痛,根本没想到与他有关。
警方的法医根据胃内容物推断是两名男童的死亡时间应为24日中午12点左右,根据调查,24日下午,这座水库附近一直有人干活,没有发现什么异常,警方推断,凶手是中午作案,然后将尸体藏了起来,直到晚上才抛尸的,作案过程这么长,能够如此隐蔽,警方认为凶手应该是熟悉环境的本村人。
俩男童的家人反映,他们没与村里谁家有很大的仇怨和冲突,警方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性。在调查中,警方了解到,被害儿童中六岁的张振荣生性顽皮,经常会毁坏别人的财物。警方判断很可能是张振荣在毁坏他人东西时被当即发现,凶手一时冲动,无动机杀人。无动机,也就是说对象不明确,对此,警方对全村61户有作案能力的人逐一见面问话。
调查到第三天,警方发现异常,卷宗里的一份“关于排查张玉环发现其反常现象的过程”说明提到:通过侧面观察,发现张玉环的手背上有伤痕,在民警询问伤痕是怎么形成时,张玉环情绪紧张,神态反常。
1993年10月27日,进贤警方传唤张玉环,随即以收容审查的名义将他关进了看守所。据张家村村民回忆,案后不久,进贤警方到村子里宣布,案子破了,凶手是张玉环。
警方介绍,张玉环被抓后承认是凶手,笔录中供述,案发当天上午11时许,他从田里挑稻禾回来,看到两名被害儿童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玩土,联想到六岁的张振荣曾打过他儿子,还曾倒过他家的油盐,很生气,直接冲过去打了张振荣两巴掌。张振荣被打后,用手抓张玉环,将张玉环两手手背抓伤出血,张玉环更加气愤,将张振荣拖到其兄对刚杂物的房内,用手掐住张振荣的颈部,直到张振荣不能动弹,接着持木棍朝张振荣胸背部击打数下,又用麻绳顺着张振荣的嘴角两侧往后颈部猛勒了几分钟,最终导致张振荣窒息死亡。害怕事情败露,张玉环又将在屋前玩的张振伟提进房内,用手猛掐张振伟致其窒息死亡,随后将两具尸体藏在自家屋内,当晚趁着夜色将被害人尸体用麻袋装起,抛尸到邻村的水库。
张玉环是凶手的消息随后陆续被证实,两个月后,张玉环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四个月后,被起诉到法院,15个月后,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哥哥印象里,弟弟张玉环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也是一个性格温和的人。当警方宣布杀害了两名男童的凶手是张玉环时,他很难相信,可又不得不信。
张玉环被认定为凶手后,哥哥觉得弟弟做了坏事,愧对被害男童和他们的父母,在村里走路都抬不起头来,可这份愧疚,到了法院开庭时,变成了满腹疑惑,张玉环不仅对家人说冤枉,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张玉环就翻供了,否认杀人。法院的庭审记录里,他也明确表示自己是屈打成招的。一审判决后,法院给他送达判决书时,他拒绝签名,在签名处写上“冤枉的”三个字。
张玉环说,进看守所的头三天,他没有供述杀人,到了第四天,警方将他从看守所里提了出来。张玉环说,办案民警将他带到进贤县长山晏乡人民政府,关在一间办公室里,对他实施了连续的刑讯逼供,包括吊、打、用针扎、电击枪,刑讯逼供持续了六天六夜,他硬是扛着没招,为了让张玉环认罪,办案民警甚至抓来了张玉环的妻子。张玉环的两个儿子当时一个四岁,一个三岁,正需要父母的陪伴,如果妻子也被抓了,幼小的孩子怎么办?张玉环说他当时心乱如麻,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得不配合警方。
张玉环说,有罪供述是警方持续逼供的结果,不是真实的,可他的辩解没人相信,检察院仍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他起诉,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张玉环辩称冤枉,纯属推卸罪责”。不仅如此,两倍,两名被害男童的家人也不相信。
俩被害男童的家人在事情刚发生时根本就没想到是张玉环,但是公安宣布后,他们联想起了一些事,认定张玉环是凶手,到现在都没变。
张振荣的母亲说,案发前张玉环曾找过她,说她儿子将他家的油盐倒到米缸里去了,让她管教管教,这一点与张玉环的供述吻合,证实张玉环确实有杀人动机。
俩男童失踪的那晚天下小雨,村里人都将自家的谷子收回家了,但张玉环家不仅没收,晚上他还一个人在外面看守。据张玉环供述,他就是那天晚上用麻袋背了两个孩子的尸体抛到邻村水库的,他有抛尸时间与条件。被害男童家人说,两名男童的尸体被发现后,张玉环显得十分积极,主动要求给两个孩子打棺材,似乎是想尽快将两个孩子埋掉。
案发前的反常,加上他自己的供认和警方的调查,俩男童家人说,张玉环一定是凶手。为此,他们向法庭提出,一分钱经济赔偿也不要,只要求法律严惩张玉环。
张玉环否认曾就张振荣将他家油盐倒掉的事情和他家大人交涉过,他母亲现在这样说是为了迎合警方。在当年的笔录中,张振荣母亲确实没有提到过此事,只是她丈夫在笔录中提到过,可她丈夫的笔录,是张玉环被抓后才做的。至于下雨不收谷子的事情,张玉环解释,那是因为谷子第二天还要晒,嫌麻烦才没有收,并不是为了抛尸。
张玉环坚决否认自己作案,他对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服,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上诉书中,张玉环写道:“尊敬的法官大人,你们握有生杀大权,如果我杀人,就是千刀万剐也不冤,如果我没杀人,请你们查清楚了,一时查不清,也不能因为查不出真凶而把我当替死鬼,终生囚禁,这是不公平的。”
张玉环的上诉,得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回应。1995年3月,江西高院认为,一审判处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将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张玉环对案件的重审充满了希望,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重审开庭的消息一直没有到来,一直到2001年,案件发回重审已经6年了,但还是没有开庭的任何消息,发回重审时燃起的希望,在等待中慢慢的熄灭了,张玉环的内心只有绝望。
由于和两名被害男童家是前后屋,自从张玉环被认定为凶手后,三家人的关系就如同水火,为了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张玉环的妻子宋小女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在等待中,张家人越来越相信张玉环是无罪的,他们希望重审能够早日开庭,还张玉环一个清白。重审6年没有消息,这是为什么呢?为此家人找了熟人去打听,熟人却说,没有人能证明张玉环无罪,也没有人能证明他有罪,只有等真凶出现。这个消息,对张家人无疑是绝望,可除了等,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办。
2001年8月份,在看守所里的张玉环等来了一位律师,律师告诉他,案件重审的程序启动了,他是法院给他指定的辩护律师。6年了,终于等来了重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能启动,可张玉环还是激动不已。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很负责,在看完张玉环全部卷宗后,律师认为,原审判处张玉环有罪的证据不充分。
主要有三组证据:第一组,警方将案发当天张玉环穿的一件衣服和抛尸现场发现了一个麻袋一起做了检验,结果发现张玉环衣服上沾有和现场一样的黄麻纤维;第二组,法医对张玉环手背上的伤痕进行了鉴定,认为手抓可形成,且受伤时间为3到4天;第三组是张玉环自己的有罪供述。
警方提供的第一组证据是想证明张玉环衣服上的黄麻纤维是来自抛尸现场的麻袋,从而证实他是凶手,是他背着麻袋抛尸的。律师认为公安的这个指证根本立不住,律师说,因为刑事案件的证据是唯一性,排他性的,没有人能证明张玉环身上的黄麻纤维就是装尸体的麻袋上的。警方提供的第二组证据是想证明张玉环手背的伤痕是张振荣抓伤的,从而与笔录里因手被抓伤而恼怒杀人这个说法相印证,律师认为这样的推论同样不成立,以为警方并不能提供有关张玉环手上伤痕的鉴定报告,仅依据伤痕就说张玉环杀人,显然是不成立的。这样一来,指认张玉环杀人的三组证据,就只有他的有罪供述了。警方总共给张玉环做了6份笔录,承认有罪的只有两份,而这两份有罪供述的内容却是天壤之别。两份供述的内容是矛盾的,特别是作案时间、作案地点和作案过程。
杀人地点:第一份有罪供述张玉环说是村外的一田埂上,第二份却说是在他家里。勒死张振荣的绳子:第一份说是在外面捡的一节蛇皮袋做的绳子,第二份说是在他家屋檐下拿的一根指头粗的麻绳。藏尸地点:第一份说是在外边的一个菜棚里,第二份却说是在他自己家哥哥的房间,另外还有杀人过程、抛尸过程等等,说法都不统一。
张玉环解释,当年被刑讯逼供了六天六夜后,自己受不了了,先瞎编了一份口供承认杀人,可到了第二天,公安说不行,没办法在办案人员的提示下,再加上自己的揣测,他重新做了第二份有罪供述。后来检察机关和法院采用的就是他的第二次有罪供述,对第一份有罪供述的内容,检察院的起诉书和法院的判决书只字未提。仅有的两次有罪供述,内容还是千差万别,再加上张玉环说是警方刑讯逼供所致,这样的证据怎么能采信。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张玉环有罪的三组证据,没有一组是确切的,原审法院判处他有罪的理由不充分。
律师的分析重新燃起了张玉环的希望,可希望很快就熄灭了。2001年9月,南昌中院重审,一审宣判仍然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还是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不服,向江西高院提起上诉,高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苦等了6年等来了重审开庭,结果还是死罪,张玉环万念俱灰,直接晕了过去,随后他被送往监狱服刑,开始了漫长的监狱生涯。监狱中,张玉环有空就写申诉信,然后寄出去,总计有五六百份了,但寄出的申诉信大多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直到2008年,张玉环已经被关押了15年,他收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份回函。
家人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让等,这一等就没有了消息,其实一直在等待的,除了张玉环,还有他的妻儿。妻子一个人带着两个幼小的儿子,除了经济上的困难,还有流言蜚语的侵扰,日子过得很难。妻子坚信张玉环是无罪的,他一直在等待丈夫的归来,等了一年又一年后,生活的压力,不得不让她向现实低头。2012年,张玉环已经被关押了19年,妻子向张玉环提出了离婚。申诉没有任何消息,家也散了,张玉环感觉不到一点光明。
2014年10月份,18届四中全会召开,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国的法制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
2016年的一天,一开始最先怀疑男童死因的张家村的张幼玲无意中听说张玉环一直在喊冤,如果张玉环真的是凶手,20多年了,他为什么还在喊冤?难道他真的是冤枉的?张幼玲的内心泛起了嘀咕,觉得有必要搞清真相。
在和张玉环的家人商量后,张幼玲通过朋友找到了王飞律师和尚满庆律师,两位律师在看完张玉环的判决书后,明确表示当初的判决有问题。1995年3月,江西高院曾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南昌中院一审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的判决撤销了,6年后,南昌中院重审,仍然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次江西高院却维持原判。同一案件,同样的证据,为什么是不同的判决结果?律师甚至在终审裁判书上发现,张玉环在法庭上居然没有律师辩护。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给嫌疑人提供刑事辩护。可2001年,江西高院的裁定书显示,当时张玉环是没有辩护律师的。除此之外,王菲、尚满庆律师对法院认定张玉环有罪的主要三组证据与之前的律师看法一致,认为全案没有一组证据能够锁定凶手就是张玉环,法院认定的作案动机与作案地点等也不符合常理。于此相对的,卷宗里有证据显示,凶手可能另有其人。判决书以及尸检的认定是被害男童是当天11点左右死亡,可同村6岁的小女孩杨毛女说,当日中午12点多钟,六岁的张振荣曾向她要东西吃,证明12点多张振荣还活着,凶手怎么可能是张玉环。与此同时,多名村民的笔录证实,案发当天,村里来了一个陌生“换荒人”,他后来向发现俩被害男童尸体的那座水库方向去了,而六岁的杨毛女和另外两名少年证实,当天上午,他们曾看到俩被害男童也往发现尸体的水库方向去了。律师认为,两名男童的死存在很大的疑点,陌生的“换荒人”有很大的嫌疑,可当年警方并没有对此进行追查。
2017年8月,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申诉。通过审查,2019年3月,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张玉环案的再审程序。通过一年多的审理,江西高院认为,除张玉环的有罪供述外,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玉环实施了犯罪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锁链,而张玉环的有罪供述真实性存疑,依法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认定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不能认定张玉环有罪。
2020年8月,再审法庭撤销了之前的判决,改判张玉环无罪,将他释放。2020年10月30日,张玉环获得了496万元的国家赔偿,张玉环表示,他将从赔偿金里拿出5万元,作为缉拿真凶的奖金,帮助公安机关早日破案。
张玉环是目前改判无罪的人当中羁押时间最长的,长达27年,27年中,中国的法治环境发生很大的变化,相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冤假错案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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