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字"济宁生活网"免费观看更多精彩内容
被告人身份信息:
被告人伊某某,女,1976年6月25日197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无文化,个体,户籍地金乡县**村**街**巷**号,现住金乡县**号楼**单元**楼东户。
2019年1月23日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被金乡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5月8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
本案由金乡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伊某某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于2019年5月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1月11日至2019年1月3日,被告人伊某某利用其在金乡县**市场经营**理发店的便利,多次容留、介绍卖淫女刘某某、赵某某在其理发店内和金乡县**号楼**单元**楼东户的家中卖淫,并非法获利700余元,分述如下:
1.2018年11月11日15时许,被告人伊某某容留、介绍刘某某在金乡县嘉欣农贸市场南段金乡县**市场**段**理发店内以200元钱的价格向孟某某卖淫,伊某某非法获利130元。
2.2018年11月26日14时许,被告人伊某某容留、介绍赵某某在金乡县**号楼**单元**楼东户以300元钱的价格向黄某某卖淫,伊某某非法获利150元。
3.2018年12月16日19时许,被告人伊某某容留、介绍刘某某在金乡县嘉欣农贸市场南段金乡县**市场**段**理发店内以200元钱的价格向某某卖淫,伊某某非法获利130元。
4.2018年12月17日17时许,被告人伊某某容留、介绍赵某某在金乡县**号楼**单元**楼东户以200元钱的价格向孟某某卖淫,伊某某非法获利50元。
5.2019年1月1日16时许,被告人伊某某容留、介绍刘某某在金乡县**号楼**单元**楼东户以200元钱的价格向周某某卖淫,伊某某非法获利130元。
6.2019年1月3日19时许,被告人伊某某容留、介绍刘某某在金乡县**号楼**单元**楼东户以200元钱的价格向李某某卖淫,伊某某非法获利130元。
检察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金乡县人民法院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