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对提升工作质效,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具有重要作用。记者从9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法院坚持治建并举,将“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推进整改措施制度化,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健全11项制度机制,内容涵盖“三个规定”填报和通报、多元解纷、网上立案、破产未结案件清理、执行信访化解等多个领域。

如,建立并实施对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制落实不严的督办约谈制度,明确网上立案的审核日期压缩至3天内,诉前调解超过30天调解不成功的,强制转出、当即立案。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三个规定”填报和通报制度,第二季度全省“零报告”法院已实现清零,填报率达到99.99%,基本实现三级法院“全覆盖”。实施执行信访案件由各级院领导主办,原生效判决案件承办法官协办工作机制,6月1日以来,全省各级法院确定由院领导主办的执行申诉信访案件共计306件。(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