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电视剧《扫黑风暴》正在热播

剧中“美丽贷”因涉嫌“套路贷”

被连窝端的情节

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现实生活中

类似的骗局也时刻威胁着

一些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日前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案情

为获高额返款 骗人贷款整容

1992年出生的黄某是四川省巴中市人,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为从某医疗美容机构获得高额返款,她以招主播为名,从某网站招聘到刘某、张某、李某。“面试”过程中,黄某以需要整容才能适应主播工作为由,将3人带至医疗美容机构。3人分别贷款50878元、66479元、56830元用于整形,黄某从该医疗美容机构获得返款共计47640元。

同样为从医疗美容机构获得高额返款,2018年9月至2019年10月,27岁的游某和23岁的祝某假意为人介绍工作,并以需要整形才能适应工作为由,将徐某、黄某、史某、李某某、汤某带至医疗美容机构。5人分别贷款4.11万元、4.52万元、3.55万元、2.774万元、3.88万元进行整形,游某、祝某从医疗美容机构获得返款共计3685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祝某、游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决

诈骗罪成立 获刑并处罚金

法庭上,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表示没有异议。黄某、游某的代理人提出,黄某、游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还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请求法庭从轻处罚。游某的代理人认为,游某是听从其他人安排行事,相对作用较小。

祝某的代理人认为,该案中,受害人并不全是通过介绍工作的方式被骗整容,祝某只是对受害人虚构整容就能找到高薪工作,其在整个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仅是把受害人介绍到医疗美容机构。在整容诈骗过程中,是医疗美容机构的工作人员 “套路”受害人通过贷款方式承担高额费用、支付高利息,祝某并未参与贷款部分行为,应对作用地位进行区分。

同时,祝某共同参与的犯罪金额是148740元,其参与诈骗的时间是2019年4月底至9月,受害人汤某2019年4月5日就已报案,且鉴定意见不能证实祝某得到返款的情况,故汤某被骗的3.88万元不应计入祝某的犯罪数额中。

此外,祝某是促成受害人报案的组织者,是祝某邀约受害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从而曝光以整容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应视祝某有立功表现。

对于这一辩护意见,公诉机关通过举证进行了反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祝某、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以招聘网络主播或介绍工作,但需整形适应工作为由,骗取受害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且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祝某、游某系一般共同犯罪,不宜区分主从犯。

就汤某被骗的3.88万元不应计入祝某犯罪数额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悖。就祝某具有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据在案证据可知,祝某仅是让受害人徐某、黄某、史某、李某某自行报警,且在祝某组织4人报警前,汤某等受害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祝某并无任何法律规定的立功行为。

法院判决,黄某、祝某、游某犯诈骗罪,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求职平台、美容机构、贷款平台都应承担起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近年来,“美容贷”在医疗美容机构比较盛行,“零首付、分期付款、利息不高”等所谓的优惠条件让很多有美容需求又缺乏消费能力的年轻女性动了心。而不法分子提出的招聘条件——学历要求不高、工作轻松又高薪,往往会吸引一些缺乏社会经验的求职者去应聘。

对此,法官提醒求职者,要选择正规的平台和渠道,在投递简历或面试前要谨慎核查招工用人单位的相关资质。如果面试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况,比如面试地点异常或不切实际的高薪许诺,一定要提高警惕。

同时法官提示,求职平台、医疗美容机构、贷款平台都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对于求职者、应聘者、整容者、经营者、消费者都负有谨慎的审核义务。

对于求职平台来说,对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的双向信息审查是有必要的。医美贷款平台要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对于用户的资质和相关能力要有较高的审查标准,不能放任中介人员等随意介绍客户进行整容和贷款。

来源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丨张浩林 吴怡

二审丨曾勇

三审丨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