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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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近几年,全国屡次发生外部违规施工危及地铁结构安全事故,地铁运营安全受到威胁。与此同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这个与广大乘客安全出行密切相关的概念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
这个保护区的范围有多大?
保护区内作业有哪些规定?
一起来看看吧!
《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包括地下、地表和地上,分为影响保护区和严格保护区。
影响保护区包括:
(一)地下车站、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以内;
(二)高架车站及线路工程水平投影线、地面车站以及线路路堤或者路堑边线外侧30米以内;
(三)过河、湖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0米以内。
严格保护区包括:
(一)地下车站、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以内;
(二)高架车站及线路工程水平投影线、地面车站以及线路路堤或者路堑边线外侧10米以内;
(三)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等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外边线外侧以及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建筑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以内;
(四)城市轨道交通高压电缆沟、架空线等供电设施以及室外给排水设施包括排水检查井、给水水表井、化粪池、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水平投影外侧3米以内。
保护区内作业规定
在严格保护区内,除必需的市政、公路、绿化、环卫、人防、水域疏浚等工程,以及经依法办理许可手续的建设工程以外,不得进行其他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无关的建设活动。
在影响保护区内确须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按照规范编制涉轨安全防护方案(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并报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审查备案,同时须签订安全协议或安全承诺书,在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那么地铁保护,合肥轨道是如何管理的呢?
下一期
与轨道君一起更加深入的了解吧!
信息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公室 项阳
崔文辉
编审 | 李豪 李丽媛
合肥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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