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冈红安县事业单位

招聘高层次人才48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到红安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岗位

1、招聘计划:一是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48名;二是设置博士特设岗位,专业、数量不限。

2、公开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3、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采取“公开报名、分类实施、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7日8:00至9月16日17:30,共计10天。

2、面试。面试根据岗位和考生报名情况分批次组织。

面试根据不同专业和拟分配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试工等形式进行。按百分制量化评分,现场公布成绩。

3、双向选择、统筹分配。

4、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

三、政策待遇

(一)试用期满享受特设岗位待遇。对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专业技术七级、十级设岗,享受副高级、中级工资待遇;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管理职员七级、八级设岗,享受正科级、副科级工资待遇。

(二)住房保障。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三)近亲属可在红安城区落户。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凭录聘用通知可直接办理其近亲属红安城区入户手续,随迁随办。

(四)优先安排子女入学和家属就业。公开招聘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红安城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可采取调动、推荐安置等多种途径予以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