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

新冠病毒疫苗证明服务工作的通知

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我县始线终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和免费接种的原则,对无接种禁忌症的目标人群做到“应接尽接”,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对部分人群因身体原因不宜或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做好开具相关证明的服务工作。为方便群众就近开具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新冠疫苗证明,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指定11个乡镇卫生院和县三家公立医院为开具证明的定点医院。需要办理证明的人群要如实告知评估医生其健康状况并提交申请,同时携带所患疾病病种的门诊、住院、疾病证明或体检报告等相关病例材料到定点医院开具证明。现将我县定点医院信息公布如下:

马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专班工作组

2021年9月1日

来源:马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苗专班工作组

编辑:蒋谭鲜

审核:韦绍群

监制:王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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