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宁陵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彩云,副主任张其太、王继方、高立及委员路绪荣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孟亚松,县政府副县长张红波,县法院院长王宏伟,县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县监委副主任杜磊及各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刘乐金同志辞去宁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胡鹏、周克章两位同志辞去宁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任命:朱韶同志为宁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孟锦涛、武静华两位同志为宁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朱韶同志代理宁陵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草案),决定任命朱韶同志为宁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随后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家乡宁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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