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全面加强沿海及内河水域安全防护切实防范人员溺水死亡事故的通知》要求,近期,长航公安池州派出所践行“枫桥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辖区渡口、码头及沿江公园,向过往群众讲解防溺水知识,发放防溺水宣传单,并开展了校园防溺水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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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足辖区实际,加大巡查力度,宣传期间通过在长江沿岸醒目部位悬挂宣传横幅、悬挂警示牌的形式,提醒群众不要下水游泳,注意未成年人的看管,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同时对沿江垂钓人员进行劝离,并对企业码头的救生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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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池州市第十二中学,民警深入学校部分班级内,与学生们进行了一场“零距离”的宣传活动,民警结合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溺水事故,告知学生远离水库、池塘、河流,不要擅自下水游泳,向学生们讲解防溺水知识,让他们更好地掌握面对溺水时如何自救与求救。同时,民警还现场演示了水上救生设备的穿戴方式与使用技巧。此次宣传活动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短小精悍、行之有效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课,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们的防溺水意识,增强学生对防溺水安全的自救能力,进而有效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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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防溺水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强化了群众责任感和自我保护能力,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