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娶妻之前,热爱的是他的父母,一旦结了婚,热爱的就是他的妻子了。男人的家就是妻子,拉比约西说,我从不称呼妻子为妻子,而是称之为“我的家”,美满的婚姻是至高无上的。——犹太智慧羊皮卷《塔木德》
婚姻里,爱的真谛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无论男女,都要铭记住的是,你才是婚姻里的主人,对方能和你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需要的是爱的滋养和回馈。
在之前的文章里,曾经很多次提到的“妈宝男”“巨婴”,脱离不开原生家庭的影响,但是最终的问题的所在核心,还是本人没有意识到结婚的意义是什么。
走进婚姻,能撑起一个家庭,不仅仅需要经济和物质,还需要夫妻双方给予对方无条件的支持和帮助。也许有些人会提出质疑:其实遇见事情我也很想首先听配偶的意见,但是父母是生我养我的人,他们的话我能不顺从吗?假如不听,那岂不是不孝?
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不存在熊和鱼掌不可兼得,因为结了婚,你和配偶才是婚姻里的共生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假如你一昧地听取父母之言,不懂得尊重伴侣,也不懂得权衡婚姻里的利弊,把小家庭的利益放在首选,那么最起码可以肯定,你还没有做好与伴侣共同撑起一个家的心理准备。
今早有位叫罗小月的读者给我留言,她说自己离婚2年,至今没有再婚的想法,因为前夫的所作所为扑灭了她对婚姻的所有美好的想象,让她不再想轻易踏进围城内。前夫虽然与她谈了3年的恋爱,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本以为最终能开花结果,却最终败给了新婚两个月所发生的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具体如何,我们一起往下看:
机关算尽太聪明,婆婆的一番话寒了我的心。
都说一个家庭里只能有一个女主人,儿媳和婆婆之间如果生活中在同一个屋檐下,并且婆婆处处都要管着小两口的事情,那么这张日子想要过好恐怕会有点难度。
罗小月嫁给徐清朗,结婚前婆家给了6万的彩礼不假,小月父母说这笔钱用来小两口过日子也不假,这笔钱一直保管在小月的手里,徐清朗也没问过。但是让小月万万想不到的是,新婚才第一天,早饭还没吃完,她就听见婆婆说了匪夷所思的一段话:
你们刚结婚,吃住都在家里,那6万块钱的彩礼钱也没有花钱的地方,你小叔子目前没工作,好不容易谈个恋爱,人家姑娘也现实得很,动不动就要请客吃饭买礼物啥的,我看不如你先拿3万块钱出来支援一下,等他有钱了换给你们。
小月此时吃下的早饭如鲠在喉,她那还有心思吃饭?只觉得婆婆机关算尽太聪明,彩礼钱在手里还没被自己焐热,就被婆婆和小叔子惦记上了。且不说给不给,婆婆的这种态度,让她很寒心。
丈夫帮亲不帮理,家庭矛头指向我让我举步维艰。
小月认为,彩礼钱其实现在算作是自己的私房钱,婆婆怎么能自说自话就让她把钱给小叔子花呢?她当时就一口拒绝了,但是她的强硬却引起了丈夫的不满:“妈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好了,再怎么说她也是长辈,不就是几万块钱吗,都是一家人了,我弟弟的事情也是你的事。”公公婆婆听了也在一边帮腔。
本来结婚后罗小月就很不愿意和公婆以及小叔子挤在一起住,宁愿租房子也不想和婆家人凑活地住在一起,怕是非,也怕有矛盾,可是不曾想到的是,她怕惹是非,是非却偏要找上门。
罗小月在饭桌上没松口,准备用冷处理的方式拒绝,可是丈夫却因为此事每天找茬发火,新婚才3天,两人就吵了好几架。如果说,这笔钱,她坚持不给,婆家人也不能把她怎么样,顶多给她点脸色看,但是一想到和丈夫的感情因此会受到影响,她就有些沮丧。
结婚一周后,她把这3万块钱借给了小叔子,说是借,但其实一家人都心知肚明,这些钱,算作“扶贫”了。
丈夫的“先斩后奏”,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外人”。
“借”给小叔子那3万块钱之后,罗小月在家里过了一阵太平日子,她也逐渐没把新婚之初那几天发生的不愉快放在心上,彩礼剩下的钱也依旧还放在那张卡里,丈夫也知道密码。
小月上街看上一件衣服,恰好工资卡里没钱了,她就想着用那张卡去买,可是当她刷卡的时候却被告知,卡里余额不足,确切地说,那张卡里没钱了!她才如梦初醒,丈夫取走了剩下的那3万块钱。
晚上,她再三追问下,丈夫才不情愿地告知:剩下的那3万块钱,断断续续取给弟弟谈恋爱用了。听完之后,小月当时就觉得这一家人根本没有把自己当一家人。小叔子没工作,吃穿都用最好的,谈恋爱还需要自己扶贫,那些钱,自己在这个家里都没有支配的权利!她很生气地说道: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钱给你弟!
婆婆在旁边听到后,这样说道:这笔钱本就是我们给你的,花在我小儿子身上,很合理。当即,小月就气得收拾了行李,扬言要回娘家住,再也不想看见婆家任何人的一张脸。虽然小月嫁给了徐清朗,但是他们的工资依旧是分开花的,彩礼怎么说也是自己的钱,丈夫凭什么想取走就取走,太过分了。
新婚两个月,我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小月感觉自己仿佛恍如隔世。6万块钱彩礼,一分不落地全花在了小叔子身上,婆婆主动提出这件事之后,丈夫不但没有站在自己这边,还偷偷地把剩下的钱也取走,她想起来就觉得齿寒。
离开婆家,她心里很烦,不想回家给父母添堵,就住进了闺蜜的家里。闺蜜结婚已经5年了,听完她的叙述之后,闺蜜一开始没有说什么,只是让她安心地住进来。但是在当天晚上,小月接到丈夫的电话后,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徐清朗非但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他帮亲不帮理,从头到尾没有给予妻子应有的尊重是错误的,反而在电话里怒骂小月任性的离家出走是不懂事, 不把公婆放在眼里,还恨恨地说道:早知道你对我家人这样敌视我就不会娶你,你太自私了!
这句恶毒的话,让一旁的闺蜜听到了,她劝小月:你和这个男人真的不合适,你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也许是闺蜜的话起了作用,也许是小月觉得这件事真的让她看透了自己这段糟糕的婚姻,也看透了糟糕糟糕的男人,总之,在闺蜜家住了一晚后,她就和徐清朗离了婚。
婚姻的底线,也是你维护自尊的底线。
小月离婚后,前夫几次三番来求复合,但是她都没答应。周围有的人觉得她离婚太草率,何必片面地听从闺蜜的劝告,难道男人听老妈的话就那么不可容忍吗?丈夫总归还是要和妻子一起过日子的,忍一忍就可以了嘛。
然而我想说的是,守好婚姻的底线,也就守好了你维护自尊的底线,你的尊严是任何人不可挑衅和撼动的,哪怕是你的伴侣也不可以。
文中的小月,虽然结婚时间很短,但是她的前夫所做的事情,已经触及到了婚姻里的底线,6万的彩礼钱,就算前夫要拿去花,最起码也要跟妻子商量一下,不商量就给了弟弟,始终向着婆家人说话的做法,严重伤害了小月的感情和尊严。
结婚之初,就能理所应当的认为,妻子应该为婆家扶贫,6万块钱不是小数目,说给就能给,那么以后呢,是不是妻子所挣的钱,妻子所有的一切财物都可以理所应当的认为该贡献给婆家人呢?
说到底,结婚之后,一切应该以小家的利益为重心,彩礼钱虽然是婆家人给的,但是既然已经赠与了女方,于情于理就不该再去开口要。夫妻之间不光要口头上对对方尊重,更要在实质上体谅和照顾,文章中丈夫帮亲不帮理,一时占了上风,但是这种做法让妻子寒心,丢掉一段姻缘,其实就相当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愚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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