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警方9月9日发布通报:8月20日23时50分许,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在大鹏新区较场尾海域,有一女性游客坠海失踪,接报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查,当日22时许,肖某某(女,22岁)在较尾场海域体验“飞鱼”娱乐项目期间不慎掉落海中失踪。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即联合应急、海事、海警及街道等部门全力开展搜救工作,并将该项目经营者控制。 经多方搜寻查找,8月22日,肖某某在大鹏新区七星湾海域被发现,经法医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 死者家属表示,整个过程中疑点很多,比如死者的救生衣、外衣为何脱落。目前经营者黄某、丁某、易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

先跟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飞鱼:海里有一种可以飞的鱼,利用自己的胸鳍、腹鳍、尾鳍达到在空中滑翔的状态,人民因此称呼它为“飞鱼”。人类发无穷的想象和创造力,设计出一款惊险刺激的海上项目——海上飞鱼。海上飞鱼项目一经推出,立马成为世界各地海上景区的热宠。飞鱼可以说是海上项目中最具惊险刺激的娱乐项目,它的驱动力是结合了风筝的原理,由一艘高速快艇牵引行驶,速度是香蕉船的3倍。

飞鱼项目分大小两种,大飞鱼可乘坐3-6人,小飞鱼只可乘坐2人。大飞鱼被快艇牵引着,随着海浪的高低起伏,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自由穿梭在碧蓝的大海之中。当快艇加速时,大飞鱼飞离海面,就像坐上了一只风筝,飞翔在海面上。当船只急转弯时,整个飞鱼会在空中转弯,又能感受赛车时漂移的刺激。

大家看着是不是很好玩,但是深圳政府7月曾发布《大鹏新区安委办组织开展清理“飞鱼”海上活动联合行动》也就是说飞鱼是违法的,这个案子最奇怪的地方是经营者没有陪同保障顾客,上岸了才知道顾客失踪了22时许,肖某东一人与丁某、易某2人一同出海,回来发现肖某东不见了。 “飞鱼”项目至少需要一名摩托艇驾驶员,一名安全员,安全员在顾客落水后,吹动救生哨让摩托艇游向落水顾客进行救援。你们告诉我,上岸后才发现肖某东失踪了?

驾驶员酒后驾驶丁某与易某吃饭时曾饮酒,酒后驾驶摩托艇带肖某东等人体验“飞鱼”项目。如果驾驶员驾驶船舶时饮酒,明显触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在驾船工作期间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等。 但是,水上摩托艇属于体育用品,而不是交通工具,无需水上交通工具《适任证书》。然而,法律没有规定,经营者就可以酒驾吗?

件始末 08月20日,“飞鱼”项目经营者丁某邀请肖某东及同伴(2男2女)一同吃饭,期间另一经营者易某也加入,期间大家有喝酒,饭后丁某与易某强烈邀约肖某某4人出海体验“飞鱼”项目。 在丁某与易某的带领下,肖某东等体验了“飞鱼”项目,其他3位同伴便返回休息。 22时许,肖某东一人与丁某、易某2人一同出海,回来发现肖某东不见了。 肖某东舅舅陈先生说:

肖某东出海时身穿救生衣,但警方进行搜救找到肖某东时,救生衣漂浮在海面上,不知道救生衣好好地穿在身上,为什么会无故脱落? 他了解到另一名同行女孩说:当天她与肖某东曾在易某带领下游玩过摩托艇,2人均有落水,当时救生衣起作用了,成功上浮,被易某救上船。 为什么最后一次肖某东落水,救生衣没有起作用,成功带她上浮呢? 而肖某东当天穿着连衣裙,为什么被发现时没有救生衣,只有下身内衣呢?这充满了疑点。 08月30日,警方立案侦查。 09月02日,警方对死者进行尸检。 09月09日,大鹏公安针对此事发布通报,目前目前经营者黄某、丁某、易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拘。

如此危险的项目,这个工作人员真是不负责,喝了酒就敢带去海上玩,还是深夜,我记得当时我第一次听到这个项目时——水上飞鱼,感觉蛮刺激,到了才知道,就是一个充气皮艇被一个快艇拉着快速行驶,行驶一段时间充气皮艇会飞起来,人则是拉着充气皮艇的拉环,来固定住自己的身体,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在这里建议:年龄较小孩子和老年人不要去玩这个项目。在快艇加速之后,我就后悔了,充气皮艇真的就跟飞鱼一样飞起来。那时我感觉这个手 那一瞬间腾空的时候,感觉这个手好费力,感觉这个项目太危险了。反正以后这种玩意不敢玩了。可能十次中有九次是正常的,突然遇到一个脑残,你又完全没有阻止他的能力,这时候有种无力感。

以前青年的主流意识是混沌的,追求精神的很容易被诱骗成追求物质,比如精致,比如小资。比方一个青年说要追求精神的升华,怎么追求?以前是说,你得去看哪个大冰的书,得去哪个西藏玩,得去听哪个民谣的歌;再后来,你得去玩各种各样新奇的玩意儿,又得会编程又得会八国语言又得这又得那,把自己包装成男神女神。人哪有那么多天赋,有天赋的也没那么多时间,义务教育讲全面发展,现在包装就搞全面精英,最后就变成是砸钱造神。这个过程就分了两类人,一类是觉得自己还行的,把钱花自个儿身上,把自己包装成神;一类是觉得自己已经没希望了,把钱花别人身上,就追星。这两类人看起来背道而驰,实际都是在追神、造神。

换句话说,有很长一段时间,“追求精神”,变成了“追求神”,“精”没掉了。这个“精”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人本身的自信,人本身的存在。无论是追神也好,造神也罢,“人”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一个,在追求神的一个东西,而追求的过程,就是造神,自己也好别人也罢,总之就是在造神。怎么造神?

花钱。给神花钱,谁花的多,谁就更接近神,谁就会受到别人的艳羡、崇拜甚至追随。买奢侈品、玩各种东西、追星、健身等等,不是这些行为本身不对,而是它们失去了本身的味道,而变成了社交,目的不再是为了自己的成长或者精神,而是在各自的圈子里,对追神的炫耀。与此相辅相生的是“新时代自由主义”,这个东西非常巧妙,它把很多本质上是被迷惑的行为说成是自我选择,是自由的体现,然后反对这种行为就成了反对自由;同时,追神就被美名为了“自由”,进一步取代了“追求精神”本身。

从这个角度来讲,B站说《后浪》是个商业宣传片,是完全正确的,它确实就是在履行商业宣传的目的——收割、获利,这个目标人群,仍然是中产阶级后代,也就是高级打工仔的后代们。“想成为后浪吗,想成为男女神吗,你得这么玩,或者说,你得这么造”。只是它太狭隘了,以至于青年们,在青年节这天,对自己,也对世界,提出了一个足以击碎追神骗局的问题:

“不追神,我就追不了精神吗?”或者说:“不当男女神,我就不能做个人吗?”或者再进一步:“不玩这些,我就不算人了吗?”而这句话,在很多人眼中被自动翻译成了另一个版本:“没钱玩这些,就不是人了?”再进一步:“精神是不是只能由物欲成就?穷人到底算不算人?”

这不是仇富,而是被迷惑已久、幡然醒悟终于引发的思考,它直接指向了整个骗局最核心的逻辑:精神和造神,是一回事吗?我心灵很脏吗得去西藏才能洗涤?我灵魂很堕落吗得去西欧才能升华?我自我认识很差吗得你来定义我?于是这些人,发出了青年节传承了百余年最直接地质问:“你算什么东西?”这个你,包括了所有试图对青年进行定义的人,不论是所谓前浪,还是B站,还是那些仍然在追神造神的人。

于是所有过去所推崇的“追神”的套路,在这一秒开始,都成了笑话。比如,这位22岁女子玩飞鱼、过去有多少人觉得羡慕,现在就有多少人觉得可笑,且讽刺。她越完美,越女神,境况越糟糕。这是她个人的问题吗?不是。但代价在这:他们哪怕只是因为爱好,哪怕根本无意于所谓的精神追求只是纯粹地挑战极限,甚至他们可能本身就是追神骗局的受害者,但当人们醒悟之后,他们会被剥夺一切,包括名誉。

22岁应该是一个大学生,家里 还有一些资本,说实话像我这样一个月4000块钱的,绝对不干去玩这个项目,一次远一点的半小时1496元。这个价钱不是一般的家庭可以消费的起的,我不明白这种“极限运动”除了追求生理心理上的快感之外还有什么正面的意义?就是一种相比于电子游戏十倍刺激、百倍昂贵、万倍危险的另一种“游戏”而已。能赚钱?能赚几个钱?恐怕不能赚钱吧。如果硬要说赚钱,那打游戏变成职业选手也能赚钱来着。如果你硬说这是一种人生“追求、梦想”之类的话,那我在网吧英雄联盟冲全服第一冲到猝死,也是很有难度的,也是我的梦想。而且还省钱,比你们玩飞鱼强多了

前几年,一个去新马泰还是阿联酋拍私房的女生意外落水淹死了,全网一片默哀,实际上那件事细想起来比这件事还要惹争议,一个富x代优质女,去高消费旅游国家拍私房,掉水里淹死。其实并不是互联网的记忆多短多短,而是网民们是会成长,整个环境会有变化。上面说的事情发生的那一年,距今最多也就三四年,但是当时996这个词都还没被发明出来。几年前还在网上吹牛皮自以为以后会和她过上一样生活的的高中大学生们,转眼间就变成了被割过好几茬的韭菜、疫情和经济环境带来的内卷和失业率让上一茬的韭菜更加不好过。再加上前些日子沸沸扬扬的后浪……

22岁并不是多么罪大恶极,但是她所代表的阶级如果受难,已经很难像前几年一样被韭菜们当做同类哀悼,毕竟大部分人一年的工资,也许还抵不上她寻求一次刺激的花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