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昆山记者 占长孙)日前,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宣某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电脑1台、没收违法所得47255元、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后,昆山市查处的第一起侵犯著作权典型案例,同时该案罚没款数额创历年昆山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类案件新高。

今年4月,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接举报称,某淘宝店铺售卖的软件侵犯其公司软件著作权,该局立即协调公安部门对该淘宝店铺进行查证。经查,该淘宝店铺常用登录地点和账号使用人居住地均在昆山市。

6月1日,执法人员赶赴该旺旺账号使用人居住地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宣某亮涉嫌通过淘宝网传播出售侵权软件,执法人员依法固定证据,并将该软件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7月19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论显示该当事人使用的“弱视训练系统”与长沙视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视琦视觉训练系统(PC版)V4.5”软件相同。

经查证,长沙视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视琦视觉训练系统(PC版)V4.5”软件性质为医疗保健用途,宣某亮在无从医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提供医治意见,并在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利人作品过程中获利巨大,侵犯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该案在给不法分子敲响警钟、有效保障软件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利于昆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