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

按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和《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豫社保〔2020〕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人员范围

在我市各级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按要求进行资格认证。

二、认证方式:

1、“河南社保”手机APP。

2、“豫事办”手机APP或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

3、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自助机。

4、“掌上12333”手机APP。

5、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三、认证周期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认证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养老待遇。

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资格认证工作实际,倡议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选择合适方式按期认证。对2021年10月20日 之前,超过一个认证周期365天,未及时认证人员,我中心将从2021年11月暂停发放其养老待遇。

请广大离退休人员相互告知,以免暂停待遇带来不便。

咨询电话:0370-2783522

商丘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2021年9月8日

来源:市人社局

编辑:小一

商丘市委网信办发布

关注网信商丘 了解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