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这个问题中,只要把“女婿应该和大舅哥一起承担医药费吗”换成“女儿应该和儿子一起承担医药费吗”,答案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说,母亲生病了,在医院治疗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了母亲有能力自己解决的外,女儿和儿子应该一起承担。道理有三:

1、法定义务和责任。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子女对父母有扶养赡养的义务和责任。父母有病后,不管是住院治疗费还是日常生活费用,除非父母有能力承担,否则,儿女都有义务和责任共同承担。

2、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法律不仅规定子女有得到父母抚养教育及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养父母的义务。

3、女婿虽然对丈母娘没有赡养扶养的义务,但女儿是有的。况且,女儿、女婿是一个家庭,婚后财产均属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若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征得对方的同意。但是,像这个问题的提法,就有女儿不愿承担法定义务,而拿没有法定义务的女婿作挡箭牌之嫌。同样道理,儿子也不能因为不愿履行法定义务,拿儿媳妇作挡箭牌一样,否则,就是偷换概念,就是逃避责任和义务。

当然,就此问题,女儿如果要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去赡养自己的父母,尽自己的法定义务,也一定要和女婿沟通商量,取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