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外说红楼 孔森
在《贾宝玉的婚事与国事之“金玉良缘”成笑谈》一文中,笔者曾提到,国光红先生近作《红楼梦索隐》一书中对《红楼梦》书中薛家两姊妹宝钗、宝琴分别有两篇颇为瞩目之文,一篇是”宝钗难言女儿身·”,一篇是“谁料宝琴嫁宝玉“。对于前一篇,笔者已在拙文《贾宝玉的婚事与国事之“金玉良缘”成笑谈》中有所分析,现在再就“谁料宝琴嫁宝玉”一文,略陈拙见。
(一) 不在梅边在柳边
国光红先生关于“宝琴嫁宝玉”的论证是从《红楼梦》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打开缺口的。薛宝琴的”新编怀古诗“又是十则谜语,前九首谜面及谜底隐义大多难以把握,最后一首《梅花观怀古》,谜底早被前人猜出来了,是”纨扇”,谜面自然也就似乎好理解了,但其中隐义倒未必被人参透,国光红先生从中发掘出来的隐义就是暗示薛宝琴终嫁宝玉。
原诗道是:
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婢娟。
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
“不在梅边”是说宝琴许给了梅家但最终婚事没能达成,“在柳边”是指最终嫁给了“柳”,“柳“是谁?国光红先生论证了,不是《红楼梦》里哪个姓“柳”的,而是指贾宝玉。
《史记·天官书》把黄道周天的二十八星宿归四宫,分别是东宫青(苍)龙、西宫白虎、南宫朱雀、北宫玄武,每宫七个星宿,其中,南宫朱雀含的七个星宿依次为井、鬼、柳、星、张、翼、轸。
这七个星宿,从“柳”开始,在《天官图》中构成一个“朱雀“的形象,“柳”就是这个“朱雀”的嘴,“星“又由七星组成,似一把”月琴”,是这个“朱雀”的脖子。这把“月琴“就是“在柳边”的宝琴,而这个“柳”正是宝玉。
何以见得?
首先,“柳”是“朱雀“,”朱雀“也是”凤凰”,而贾宝玉就是凤凰。在《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时,贾宝玉为林黛玉住的潇湘馆的题额是“有凤来仪”,就是把自己比成一只凤凰了,因为潇湘馆是他常来之处,也是暗示林黛玉是他将来要下“聘仪”之人。
其次,贾宝玉还自比柳树。在第五十一回里,贾宝玉说过一句很奇怪的话:“我就如那野坟圈子里长的几十年的一棵老杨树”。《说文》释“柳”字为“小杨也”,“老杨”即“小杨”,如民俗称最小的儿子叫“老儿子“一样。
宝琴终嫁宝玉的暗示,主要来自贾母。
《红楼梦》第四十九回里薛宝琴一出场,就先声夺人,赢得一片赞美,更让贾母喜爱,用探春的话“喜欢的无可不可”,又是逼着王夫人认干女儿,又是说“老太太要养活“,又是立马送宝琴一件珍贵的“凫靥裘”,经见多识广的史湘云解释-是用野鸭子头上的绿绒毛织的,这正好与贾母送宝玉的那件“孔雀裘“相当。
到第五十回里,“芦雪庵争联即景诗”,又让薛小妹大展才情,史湘云得十八句夺冠,薛宝琴得十三句,紧随其后。
接着,又展示了贾母眼中宝琴姑娘的“仙品“形象:
贾母一看四面粉妆银砌,忽见宝琴披着凫靥裘站在山坡上遥等,身后一个丫环抱着一瓶红梅……贾母喜的忙笑道:“你们瞧,这山坡上配上他的这个人物,又是这件衣裳,后头又是这梅花,象个什么?众人都笑道:”就象老太太屋里挂的仇十洲画的《双艳图》。“贾母摇头笑道:“那画的哪里有这件衣裳?人也不能这样好!”
回到家里,贾母就向薛姨妈“细问宝琴的年庚八字并家内景况,薛姨妈度其意思,大约是要与宝玉求配”,就先告诉贾母宝琴已许了梅翰林的儿子了,贾母听说,提亲的念头只好作罢。
贾母还真的是性情中人,并不因提婚不成丝毫改变对宝琴的喜爱。次日,就亲嘱惜春,“不管冷暖,你只画去,赶到年下,十分不能便罢了。第一要紧把昨儿琴儿和丫头梅花,照模照样,一笔别错,快快添上。”
到第五十三回,“宁国府除夕祭宗祠”,又特意从宝琴眼中看贾氏宗祠,特别是御书匾额。这与第三回里从林黛玉眼中看荣国府正门、角门、仪门、正房、厢庑及“荣禧堂“匾额,互相呼应、对照,让人自然猜想这是不是宝琴将取代黛玉的暗示?贾母还不死心吗?她在黛玉、宝钗身上还从来没有动过提亲的念头,怎么这唯一的一次,却竟让她灰心呢?
然而,贾宝玉却还真的对宝琴也有了意思。
到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里,紫鹃先告诉宝玉听说黛玉要回老家苏州,宝玉就犯了呆症,试出宝玉对黛玉“心倒实”,待宝玉呆症初愈,又对宝玉说,听说老太太为他定下了宝琴,宝玉竟说“果然定下了她,我还是这个形景了?“
宝琴《梅花观怀古》诗谜”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画婵娟”自然是指将被惜春画下来的宝琴雪中红梅图,当时在场的人除了诸钗,就只有宝玉一个男人,所以”个中谁“也只能是宝玉了。
贾宝玉真的能“拾”到这位才貌“仙品”薛宝琴吗?
二、义士殒身麒麟缘
贾宝玉、卫若兰和史湘云三人围绕一个金麒麟展开的故事大致是这样的:
《红楼梦》第二十九回里写贾母带宝玉到清虚观打醮,张道士献奉一批玉器古玩,其中有一个赤金点翠麒麟。到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里,贾母让众姑娘等来赏鉴,宝玉听宝钗说见史湘云也佩着一个金麒麟,但没有这个大,就暗自揣测这只大概是个公的,于是偷偷把这个麒麟揣在怀里,是想送给史湘云凑成一对。
不巧又被宝玉给弄丢了,而恰好又被湘云捡到了,宝玉虚惊一场之后,又是大喜。从此这个金麒麟就被史湘云珍重保管着,也没佩在身上,我想,这一是因为怕黛玉看见,黛玉知道麒麟的事,而且已经很在意(见《红楼梦》第三十二回),二是觉得宝玉送给她是让她玩的,并无他意,知道宝玉一心在黛玉身上。
史湘云对宝玉的感情,还真是“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没有猜忌,没有痛苦,只有那一声没遮没拦的“爱哥哥"。史湘云与卫若兰成婚以后,就把自己原来所佩的那个金麒麟送给卫若兰,而把宝玉送给她的这只大金麒麟自己佩在身上。其中深意,卫若兰很理解,也很大气,欣然接受。
这一回后庚辰本脂批曰:“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其实,这个批语有点出入,此批语所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时"当指《吴氏石头记》第八十四回,卫若兰史湘云新婚末久来贾府认亲,在宁府射圃时所佩之麒麟还并不是宝玉送给湘云的那个,而是上文所述原湘云所佩的那个,到《吴氏石头记》第八十五回,卫若兰、史湘云在贾府住了两天临走时,卫若兰才佩上了宝玉送给湘云的这只金麒麟。原因是宝玉见湘云脖子上挂着那个大金麒麟,忙道:“明目张胆敢带这个,还不快收起来!”
卫若兰也道:”女儿家带这个不方便,我是个大男人,不怕,都与我带了罢”,便 “不由分说取下来挂自己脖子上,霎时一对金麒麟于公子胸前耀目光辉起来”。
关于这个金麒麟,我突然想起,在《红楼梦》第三十二回里,贾宝玉说过一句很不该说的狠话,当湘云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
所以,从此,这个“要命的"金麒麟便跟这位"才貌仙郎“卫若兰命运与共了。
到了《吴氏石头记》第九十一回“锦衣卫查抄荣宁府 御林军戒严大观园"里,宝玉向来贾府给宝玉黛玉大婚祝贺送彩礼的卫若兰史湘云夫妇,表示歉意,要他们赶快回去,卫若兰坚决不走,让史湘云先回去,自己留下来保护贾府众人,特别是贾宝玉、林黛玉两个。
从此,卫若兰与以贾蓉、贾蔷,薛蟠、柳湘莲和赵姨娘、贾环为首的三股流寇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杀贼无数。最后,《吴氏石头记》第九十八回,贾府已被彻底攻破,林黛玉已自缢身亡,卫若兰最后一战,一箭射死赵赵姨娘的侄子,贾环的狗头军师,企图占有林黛玉的小流氓钱槐,全身而退。赵姨娘指着他胸前的那块金晃晃的金麒麟大骂:"姓卫的,我和你有不共戴天之仇!以后走着瞧!"
卫若兰回家没几日,便遭到灭门之灾。《吴氏石头记》第一零一回写道:
“谁料风波平地生,终有家破人离的一日。原来,戎羌夺权登基,做得皇帝,没几日便要把旧朝官宦清理干净,这日,卫家正在家中筵宴,忽然大门外闯入一队官兵,头戴簪缨,持枪便来抓人,卫家惊愕问所犯何罪。官兵道:“圣上有旨,来查叛臣,即刻抓了,一个不留!”
卫若兰父亲是前朝太尉,这里写的"戎羌",影射"满清”无疑,在《吴氏石头记》里,还将出现多次,一零五回里,薛宝钗写《满庭芳》一词劝宝玉读书做官,贾宝玉说"我也不会学人家认贼作父,为仇人效命",宝钗不解,问“哪个是仇人,谁个又认贼作父?"宝玉回道:“戎羌欺我朝廷,夺我江山,我全家皆毁败其手,姐姐还要我读书考取功名,为仇人卖命,这不是更荒唐无耻吗?"
在《吴氏石头记》一零七回里,写道:
湘云提起官府欺压百姓就骂不停口,道:“这世道岂是穷人过的,天下乌鸦一般黑,戎羌夺朝以来,百姓还是一样贫苦…”
“戎羌夺朝以来",把“戎羌"影射"满清"完全给挑明了。
可见,卫若兰全家是被满清官府抄斩了!
可见,卫若兰在保卫贾府的战斗中,射杀的所谓"流寇",也主要是满清官兵,因为攻打贾府的三股所谓“流贼”,除赵姨娘、贾环一股可以算是“家贼"外,剩余两股,即以贾蓉、贾蔷为首的一股和以薛蟠为首的一股,都可视为“满清",为什么?
因为薛家可视为满清,是以薛宝钗、夏金桂为标签的,而贾蓉、贾蔷,谐音就是"戎羌",是满清打进贾府的"内奸"。在贾府被抄的前几天,整个贾府都沉浸在为宝玉、黛玉准备婚礼的忙碌和欢乐中,却只有两个人表现异常,一个是薛宝钗,一个就是贾蓉。
薛宝钗竟然直到婚礼头天直到抄家,也没送去彩礼,也没去看一下宝玉黛玉二人,以示祝贺,这很是反常,以致史湘云跟黛玉说:“怎么宝姐姐一直没来祝贺?是不是她家出什么事了?"黛玉道:“我也不晓,可能她也在办喜事,抽不开身了。”
黛玉到此刻还在取笑宝钗,可不知宝钗以为胜算已定,已懶得跟她再玩那一套表面游戏了。而贾蓉呢,这几天外出频频,深夜不归,贾珍发怒厉声训斥无用,就干脆把他锁在家里,但还是让他骗开了大门逃出去了。事实证明,贾蓉、宝钗二人都是满清官府第二天查抄搜捕贾府的内应。(请参看拙作《红楼疑案之二"贾府被抄疑案")
由此看来,史湘云的“才貌仙郎"卫若兰的确为保卫贾府射杀了不少满清官兵,并且,因为他胸前金晃晃的麒麟让贾蓉、赵姨娘认准了他,以致回家几天后就被满清朝廷抄斩了。而且,这个结果是作者曹雪芹在前八十回就埋下伏线的。
现在,我们的问题来了:既然如此,为什么在前八十回,作者又用那么多的诗句、细节暗示我们,并让我们真的相信了,卫若兰是因“吃蟹'太多失去阳刚而使这对新婚夫妇过早终止了夫妻生活的呢?
这两种结果都是作者煞费苦心写出来的,我们该相信哪个呢??
当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因为前者是实写,有卫若兰的真实的语言行动描写,而后者,我在前一节末尾就说了,那毕竟是猜测。
现在,我们又要想了,作者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卫若兰明明是一个射杀满清官兵无数的英雄义士,却故意让我们在前八十回里一直相信是个因吃蟹过多而失去阳刚的放荡公子?
我们怎么才能在这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话说到这个份上,我相信脑子管用的朋友已经找到答案了。
答案是什么?
答案就是:
前八十回关于卫若兰吃蟹过多失去阳刚的暗示是一个障眼的幌子,或者准确地说,是一个巧妙的比喻,让我们暂时看不到真相,到最后才恍然大悟:
原来,说卫若兰"吃蟹过多"就是暗示“射杀满清官兵无数"。
原来,卫若兰失去的不是"阳刚”,而是“头颅",而且是包括父母家人的“头颅”!
于是,我们才可以理解《红楼梦》第三十八回里被浓墨重彩描写的贾府“螃蟹宴”,是那样的欢畅淋漓, 那样的激情飞扬,以致让《红楼梦断三百年》的作者王晓丰先生解读为抗清胜利的“庆功宴",说“吃蟹,让人自然联想到岳飞《满江红》里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点评得的确十分到位。
三、“海棠诗会"“螃蟹宴"
贾府“螃蟹宴"起因于史湘云。
《红楼梦》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衡芜苑夜拟菊花题"里写到,由于探春提出成立诗社,恰好贾芸送给贾宝玉两盆,就聚会群钗以白海棠为题作诗。结果,史湘云夺了魁,就命名诗社叫"海棠社",并要由史湘云作东,举办首届“海棠诗会",宝钗、湘云两个又连夜在宝钗住处蘅芜苑拟好了十二个菊花诗题。
这下,让史湘云小姑娘可犯了难,具体怎么办?经费哪来?难道让她回家要钱,或跟老姑史老太君要钱吗?
薛宝钗感到机会来了(什么机会,我想你懂的),决定慷慨相助。于是足智多谋的宝姐姐毛遂自荐担当“总策划”兼“项目执行人”,亲自导演这场大戏,她的总体思路是“湘云作东,薛家赞助",具体方案是"薛姨妈请客搭台,史姑娘诗社唱戏",先让薛姨妈请老太太、太太赏桂花吃螃蟹,等大人婆子们吃完退席后,诸钗就趁摊晒鱼,开第一届"海棠诗会"。场地就定在四面竹桥,风光旖旎的藕香榭。
于是就有了《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一场好戏。
当晚,宝钗便交待薛蟠让他当铺里的一个伙计弄了几篓"极大极肥的螃蟹来,薛家不愧是“螃蟹”总店,有的是东北大螃蟹。
又特意交待薛蟠“明日饭后请老太太姨娘赏桂花"。
一切准备妥当。
第二天一早,湘云便请贾母等赏桂花,到了中午,贾母果然就带了王夫人凤姐薛姨妈等进大观园来。贾母问到哪一处好,凤姐道:"藕香榭已经摆下了,那山坡下两棵桂花又开得好,河里的水又碧清,坐在河当中亭子上岂不敞亮,看着水眼也清亮。”
到了藕香榭,老太君又说道:“我先小时,家里也有这么一个亭子,叫做什么‘枕霞阁’,我那时也只像他们这么大年纪,同姊妹们天天玩去。"贾母好像一下子真的回到了她童年的史家,十分的高兴,史湘云也真不愧是在“作东"了。
经过一番热闹,“螃蟹宴"散场,首届"海棠诗会”开张。
诗会主持人史湘云先用针把十二个“菊花"诗题绾在墙上,宝玉及诸钗开始强题赋诗。
一顿饭功夫,十二个题均各自誊写出来,交与社长李纨,李纨根据大家评论,加上个人见解,评出等次。列为一等的三首,均为黛玉所作,列为二等的五首有湘云二首,宝钗二首,探春一首。黛玉遂夺得"菊花”诗魁。
大家又评了一回,又上了些才出笼的热蟹,宝玉笑道:"今日持蟹赏桂,亦不可无诗,我已吟成,谁还敢作呢?"说着,便洗手提笔写出,众人看道:
持蟹更喜桂阴凉,泼醋擂姜兴欲狂。
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却无肠。
脐间积冷馋忘忌,指上沾腥洗尚香。
原为世人美口腹,坡仙曾笑一生忙。
黛玉笑道:“这样的诗,要一百首也有。”宝玉笑道:"你这会子才力已尽,不说不能作了,还贬人家。”黛玉听了,并不答言,也不思索,提起笔来一挥,已有了一首,众人看道:
铁甲长戈死未忘,堆盘色相喜先尝。
鳌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
多肉更怜卿八足,助情谁劝我千觞。
对斯佳品酬佳节,桂拂清风菊带霜。
宝玉看了正喝彩,黛玉便一把撕了,令人烧去,因笑道:“我的不及你的,我烧了他。你那个很好,比方才的菊花诗还好,你留着他给人看。”
宝钗接着笑道:"我也勉强了一首,未必好,写出来取笑儿罢。"说着也写了出来,大家看时,道是: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看到这里,众人不禁叫绝,宝玉道:“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又看底下道: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馀禾黍香。
“众人看毕,都说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菊花诗"黛玉夺了头筹,到“螃蟹诗”,宝玉、黛玉却都结结实实地做了宝钗的铺垫和陪衬。
宝玉诗突出的是螃蟹的"腥膻”之气,黛玉诗突出的是螃蟹的张牙舞爪,都是只着眼于“螃蟹"'的表象,虽不能说无甚寓意,起码可以说是无关宏旨。
而宝钗的诗却能对“螃蟹”的丑恶形象剖析得直达本质,寓意深刻而毫无牵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真谌称满清贪腐官员的绝妙画像。他们横行霸道,贪赃枉法,一个个大腹便便,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内里却无不是一肚子坏水,填满黑金赃银。
难怪大家一眼看去就叹为观止,惊呼绝唱,评为寓大意之大手笔,“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可话说回来,为什么作者曹雪芹把这样一首超一流水平的绝妙好诗,送给了他一贯无情讽刺、鞭挺的,脸上贴着满清标签的薛宝钗呢?
我以为,这才真正体现了曹公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直白地说,就是只有薛宝钗才能对满清贪腐官员的认识能达到如此深刻的水平,因为她最终将成为两朝贪官贾雨村的小妾,对他们的丑恶嘴脸、罪恶行径最熟悉。反过来,象贾宝玉、林黛玉这样善良纯正,天真无邪的书呆子们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那些丑恶和罪行的。
这还只是其一。其二,最后一联“于今落釜成何益”,就是对贾雨村、薛宝钗夫妇可悲可耻下场的暗示。这些贪赃枉法的满清贪官,一旦犯事,就会被更大的贪官抄没、侵吞,象出笼的螃蟹一样成了他们“人肉宴席“上的美味。
还不止这些,曹雪芹藏在这首诗里的隐意,还多着呢!
"无经纬“,是“偏义复词“,意在“无经",“月浦空余禾黍香"暗指“无月水",这是暗示宝钗的病,老大不小了,没有"月水”,不来“月经"。所以,她就如此热切地"盼重阳",因为过了“重阳”节,“大火星"隐去,火神退位,她的“阳之症"就或许能有“转阴"的希望。
这一回里,林黛玉夺了“菊花诗"魁,薛宝钗却夺了“螃蟹诗”魁,这本身就构成了对薛宝钗的莫大嘲讽。因为,“菊花"人称“帝女花",林黛玉诗号“潇湘妃子”,正是"帝女"娥皇、女英,此乃名至实归,而薛宝钗呢,是不是也是名至实归?如果是,我们该封她个什么雅号呢?
贾府“螃蟹宴"和群钗"海棠诗会"好像就是这样了,但我又觉得似乎还有问题值得研究。
问题好像就在“海棠"上。这两盆“白海棠"是贾芸孝敬他干爹贾宝玉的,偏偏又为诗会开了端,于是就命诗社叫“海棠社",又偏偏让史湘云夺了"海棠诗魁,史湘云又自荐“作东”,”首开“海棠诗会”。
须知,这一切的“偏偏"都是作者苦心编织的,为什么偏偏是"白海棠?为什么偏偏是贾芸?为什么又偏偏是史湘云?难道换一个不行吗?
我突然间明白了,这两盘“白海棠",牵连着几十年前三对少年夫妻的悲剧,寄托的是未亡人刻骨铭心的悲恸!
《红楼梦》第二十四-二十六回记载了贾芸、林红玉(即小红)的相识、相爱,当时他俩都是十七岁,宝玉是十五岁。从此,二人销声匿迹,直到《吴氏石头记》九十五回,贾芸、小红夫妇冒死从獄神庙救出宝玉,又到九十七回,林黛玉中了薛宝钗的"反间计”,冤杀小红,贾芸自杀殉情,林黛玉亦自缢身亡以谢罪家人,时年十七岁,再到了《吴氏石头记》一零一回,卫若兰又被清廷全家抄斩。至此,三对少年夫妻,短短几天内,惨死四人,只剩下贾宝玉和史湘云两个。
如果照“新红学派"诸君所言,《红楼梦》一书为曹雪芹的自叙传小说,那么这就是《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和批注者史湘云记载的他们所亲历的事情。然而,绝不是像“新红学派”诸君所说的纯粹的“家事",即前八十回里,明写的那些“大旨谈情",再加上些吃饭、喧闹,吟诗、赋闲之类作料的“家事"。
可以想见,几十年之后,曹雪芹、史湘云会以怎样的心情写这次“海棠诗会",“纯洁高雅的“白海棠"里寄托了二人怎样的哀痛!
难怪当写到林黛玉因“吃了点螃蟹觉得心里微微的疼",宝玉忙令人将一壸合欢花浸的酒烫了让黛玉喝时,脂砚斋(即史湘云)不禁批曰:“伤哉!作者犹记矮□坊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所以我想,如果说贾府"螃蟹宴"就象一席欢畅的“庆功宴",那么,这次“海棠诗会”就是一场悲壮凝重的“悼念会”了。
四、“白首双星”吊斜阳
先说“白首双星"。
“白首双星"出自《红楼梦》第三十一回目“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可究竟指的是谁呢?却有不同看法。
第一种看法是宝玉和湘云,经过一番颠沛流离终于走到了一起,直至终老,证据是曾有人见过《石头记》古本上有批语云:"宝玉糟糠之配实维湘云,回目中所以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
另一种看法是指史湘云和卫若兰,理由是《乐中悲》中有"厮配得个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不是说史湘云和卫若兰白头到老了吗?
我以为,从行文逻辑上看,的确应该是指贾宝玉和史湘云,而不会是卫若兰和史湘云。既然回目里说"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那首先就要理解“伏"的意义,“伏",就是“埋伏",为后回情节埋下“伏线"。
而什么样的情节需要埋“伏线”呢?一定是读者不易料到的情节,如果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情节,是不需要如回后批语所言,"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的。假如“白首双星"是指史湘云、卫若兰夫妇,那本是自然而然的事,难道还需要这么故弄玄虚,多此一举吗?
其次,《红楼梦》第三十一回里,卫若兰根本就没有出现,围绕一个大金麒麟展开的是贾宝玉和史湘云的故事,那“因麒麟"“伏”下的后回里的故事会是卫若兰而不是贾宝玉吗?况且,在之前的第二十九回里,贾宝玉在这个麒麟上露出的对史湘云的感情已经引起了林黛玉的疑虑:
“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件东西(指史湘云身上带的那个麒麟,比这个小),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一面心里又想到怕人看见他听见史湘云有了,他就留这件,因此手里揣着,却拿眼睛瞟人。
只见众人倒不大理论,惟有林黛玉瞅着他点头儿,似有赞叹之意。宝玉不觉心里不好意思起来,又掏了出来,向黛玉笑道:'这个东西倒好玩,我替你留着,到了家穿上你带。'林黛玉将头一扭,说道:'我不希罕。’宝玉笑道:'你果然不希罕,我少不得就拿着。"
到三十一回里,当贾宝玉赞史湘云“还是这么会说话,不让人”时,林黛玉听了,冷笑道:“他不会说话,他的麒麟会说话。”一面说着,便起身走了。
到了三十二回,看林黛玉多么操“这个麒麟“的心:
“原来林黛玉知道史湘云在这里,宝玉又赶来,一定说麒麟的原故。因此心下忖度着,近日宝玉弄来的外传野史,多半才子佳人都因那小巧玩物上撮合,或有鸳鸯,或有凤凰,或玉环金珮,或鲛帕鸾绦,皆由小物而遂终身。今忽见宝玉亦有麒麟,便恐借此生隙,同史湘云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走来,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事。”
所以,“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虽作为回目写在第三十一回里,故事却从第二十九回就开始了,并且直到第三十二回,都有相关的情节,记载了因麒麟透露出来的史湘云与贾宝玉之间异乎寻常的关系,甚至让人感觉到,如果贾宝玉真的会有所谓的“金玉良缘”,或许就是和史湘云,因为带“金锁”的薛宝钗基本上已经被否定了,就是在这一回里,贾宝玉竟当着袭人和史湘云的面骂薛宝钗劝他走仕途经济的话是“混账话”,而“袭人和湘云都点头笑道:‘这原是混账话’。
"否定了“金锁”,不就轮着“金麒麟"了吗?
到了《吴氏石头记》八十五回,作者又交待了史湘云和卫若兰婚后把这只金麒麟带在自己身上,后又因宝玉耽心在她身上不安全又被卫若兰摘下来挂在他自己脖子上,“一对金麒麟于公子胸前耀目光辉起来。"
到《吴氏石头记》第九十八回,卫若兰一箭射死赵姨娘 的侄子钱槐,赵姨娘指着卫若兰胸前金晃晃的金麒麟骂道:"姓卫的,我跟你有不共戴天之仇!”这导致了卫若兰被全家抄斩,也最终导致了史湘云和贾宝玉走到一起的结局,完全照应了“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伏笔。
所以,《乐中悲》里“厮得个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是分别说卫若兰、贾宝玉两个人。
那么,“吊斜阳"呢?
判词里“展眼吊斜晖",在前八十回被解释为卫若兰失去阴刚的隐语,前面说了,那是个障眼的幌子,事实是怎样的呢?
《吴氏石头记》一零八回,亦即原本《红楼梦》最后一回写道:
“展眼又是中秋之夜……次日……湘云苦笑着摇摇头,望着满江斜晖,喘道:“夕阳西沉,年寿将尽,美韶光早已是咋宵陈梦,忍见家破人亡,空熬一生,亦于事无补,这世道岜容得你我?让我走吧,也早些脱离这污浊尘世。"宝玉悲愤盈怀,抽泣不已。湘云道:“人世消长起落,皆是命数常事,二哥哥何必枉自悲伤?”宝玉把他搂在怀里,却见他呼吸越发微弱了,眼望着斜阳落下,竟是含笑而去。
宝玉抱着他呆呆的望着斜阳,却见暮霭沉沉,昏雾遮空,不觉天已全黑,宝玉似泥塑木雕坐了一夜,仍不肯起身。宝玉把湘云葬在江边,挥泪离了此地,往东路走去,又走了几个月,在海边停住了,身子越发沉重,觉的自己也要不久人世,想着死后葬他的人皆无,不如投奔大海,也省却了一座坟丘。
宝玉见海畔停一架孤船,踏脚进去,任船顺水漂流,他侧卧在舟中睡着了,却被晨风吹醒,睁眼一看,只见船儿载着自己在海中漫行,周遭一片茫茫,一轮红日从残夜里生出,又大又圆,越发显得俗世空静,不染半点尘埃。宝玉不觉看的呆了,眼泪溢了出来,觉得自己也融化了,望着海中纵身一跳,咕咚一声,沉入海中。”
两个人死得耐人寻味,一个"含着微笑”死于“落日”,一个“含着泪水"死于“朝阳”。
“白首双星吊斜阳”,他们凭吊的固然是他们生命的“落日”,好像又不全是,因为宝玉又把生命融入了“朝阳”。如果说“朝阳"象征了宝玉所憧憬的“理想社会”,那么“落日"就应该是象征着他们所深恶痛绝的“污浊尘世”。
他们用生命的最后一刻,创造出了最悲壮的诗的意境。我想,这正是脂批《乐中悲》曲“悲壮之极"的真正诠释。
“吊斜阳”选择的“时间”更是耐人寻味。
“展眼又是中秋之夜…次日",也就是八月十六,人道"月满而亏”,这自然让我想起《红楼梦》开篇第一回里写的“中秋之夜",特别是贾雨村写“中秋满月"的那首诗,“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被蔡元培先生评为““知为代表满洲也",我在《贾宝玉的婚事与国事之“金玉良缘”成笑谈》的第三部分“金玉良缘关国事"里曾予以详解,说"乾坤翻转,阴阳易位”,“中秋满月"变成了一轮“矫阳”(“矫”,假也),现在史湘云眼见“月满而亏",这轮“矫阳”已是"斜阳”残照,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息才会"望着斜阳落下,竟是含笑而“去"!
她真的是笑得坦然,择然,欣然,但不仅仅是为了宝玉,更是为了她所坚信有再一次“阴阳易位,乾坤翻转"的时候,黑夜终究过去,明日真正的“骄阳”终将升起。
从这里可以看到,《红楼梦》具有多么完美的结构,多么宏大而深远的总体构思!
阴阳转换,朝代更替,自有其不可阻挡的伟力,“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昨天的斜阳西沉了,明天的朝阳就会升起,翻过历史黑暗的一页,必然迎来灿烂的的明天。贾宝玉、史湘云用他的生命的最后一息,阐释了人世间最为宏大而深刻的哲理,当然这也是曹雪芹、脂砚斋用最现代美学的“行为艺术”,所阐释的人间至理。
我相信,世界上没有第二部文学作品,能够创造出如此壮美而弘大的诗的意境,因为只有在我们诗的国度,才有可能把对人生、社会的至高的理想,熔铸成至善至美的诗意的表达。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愿读懂《红楼梦》,理解曹雪芹的朋友,至此能为之流下高尚的眼泪。
赞曰:
贾宝玉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赤子丹心沉碧海,梦祝神州有昊天。
史湘云
气自豪迈性自爽, 霁月光风耀玉堂。
听君一声“爱哥哥”,能不教人动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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