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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23时至12日9时

泸州市出现强降雨天气

雨量普遍大雨,部分地方大暴雨

最大降雨量分别为:

古蔺县二郎镇236.5毫米、

东新镇202.8毫米、太平镇144.2毫米

提前避险,转移1115人

9月11日23时至12日9时,暴雨突袭古蔺县,部分乡镇引发洪涝灾害。截至12日14时30分,古蔺县二郎镇、东新镇、太平镇、大村镇4个乡镇14552人受灾;公路塌方2.6万立方米,道路中断13处;部分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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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预警发布后,古蔺县委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二郎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分管领导、值班县领导、应急、气象、水务等部门负责人进驻县应急指挥中心开展会商,组织抢险救援。

包保乡镇县领导及时赶赴受灾乡镇现场指挥,应急、交通、水务、自规、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别派出工作组赶赴二郎、太平、东新等乡镇,出动专业救援力量、干部、民兵640余人次,出动抢险救灾车辆76台次、大型机械9台次,在提前紧急避险转移1115人后,及时成功转移安置了二郎镇龙滩村2组郎酒厂工地、吴家沟郎酒厂工地工人200余人,营救盐井河河口被困车辆5车14人。

泸州市应急委办公室持续跟踪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市应急、水务、气象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开展滚动会商研判,从11日16时至12日凌晨5时,累计发布预警信息9轮1.5万余条次,向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市级救援队伍、驻泸部队发出预警工作提示单415份。

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委办公室指令各区县煤矿紧急撤离井下人员120余人,并停止井下作业;指令各区县、镇(街道)救援队伍进入备战状态,针对不同灾害事故类型、程度、影响范围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对公路、铁路、桥梁、隧道、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景区等重点目标、重要点位全面排查,及时防范化解暴雨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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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日报记者 李独懿

责编丨谢蕤 樊鸣霄 编辑 | 曾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