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9月14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表示,积极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各地通过警情回访、受案立案巡查、对不予立案决定复议复核等方式,着力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

公安部加强执法源头管理,出台专门意见,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目前,各省级公安机关均制定了配套实施意见,18个省级公安机关增设了案件管理机构。

孙茂利提到,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构建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责任体系,促进民警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

同时,持续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运行12389投诉平台,制定出台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深化“阳光警务”机制改革,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执法活动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