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合理调配人才资源,充实年轻干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在市委组织部、市中院大力支持下,在院党组的积极推动下,圆满完成了平桥法院正副职调整选任工作,共有24名正、副职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选贤任能牢牢把握正确用人导向

李振院长调任平桥法院院长后,针对平桥法院多年未进行人事调整、中层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部分岗位缺位被动局面,立即着手深入调研、积极协调、果断决策,并报经市中院、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大刀阔斧地对平桥法院的人事进行调整。

调整选任过程中,李振院长多次强调,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平桥法院审判事业的长远发展,是平桥法院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涉及人员多、范围广,影响深远。要充分认识此次调整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牢牢把握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人尽其才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有利于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真正把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思想作风正,想干事、能干事、可以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程序规范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的《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设定的内设机构,以及平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的《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核定的中层正、副职领导职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平桥法院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平桥法院于8月27日组织开展了内设机构改革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调整选任工作。

8月27日,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填写报名意向、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确定考察对象、任前公示等七项严格的选任程序,产生了23名中层副职拟任职人选。经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截至9月3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和相关负面反映。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组对本次调整选任进行了全程监督和参与。整个选任过程中,平桥法院始终依法依规、逐项推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在院党组统一领导下,本次调整选任工作整体平稳、有序、健康进行。经过院党组研究,确定23位同志为平桥法院中层副职拟任职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呈报市中院及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复。

优化结构 充分激发队伍生机活力

本次选任的中层干部集体具有典型的"新时代"法院干部特征,即:高学历、高素质、年轻化、能力全面、实践丰富。

选任的24名优秀干警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5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14人拥有法学学位,都有从基层一线到中层全方位锻炼的经历,在一线相关业务岗位上久经磨练、业务水平突出,多人曾获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除此之外,本次选任的24名中层干部中,"70后"5人、"80后"16人、"90后"3人,呈现出"70、80后"中流砥柱,"90后"后来居上,"7、8、9"衔接合理、布局得当的特点。这表明法院干部队伍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新一代中坚力量将为平桥法院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和完成各项高难度司法改革任务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平桥法院领导班子对新一届中层干部集体报以高度信任和前所未有的期待,李振院长表示,这批新任的同志将在今后较长时间内是审判执行事业和法院自身建设的中坚力量,希望通过这次中层正副职的选任,能给平桥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新气象,开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等工作的新局面。李振院长对新任干部提出四项要求:一要有感恩之心,要感谢组织和全院干警的信任支持,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和托付。二要扛起责任,新选任同志将要走上新的中层正副职领导岗位,必须牢记自身的职责使命,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积极进取,争创一流。三要提高本领,走上了领导岗位,就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能力水平,要不断学习,向书本、身边同志和先进模范学习,通过不断学习,提高执法办案、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四要守住底线,手中的权利越大,诱惑和陷阱就越多,一定要有高山仰止的敬畏之心,有如临深渊的危机意识,谨言慎行、谨小慎微,慎用权利,用好权利。

平桥法院本次中层干部调整任命体现了院党组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高度重视,不仅解决了中层干部长期缺位青黄不接问题,而且通过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提升了干部队伍活力,挖掘了法院队伍潜力,激发了全院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在全院营造奋发有为、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院干警反响热烈,大家纷纷表示要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行职责,严守职业道德,坚守廉洁底线,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用实实在在的业绩回报组织,回馈人民,为司法事业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