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新华联下属子公司北京锦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亿园林”)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子公司锦亿园林、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及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新华联”)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二三里资讯了解到,该案件的原告为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被告为锦亿园林、新华联、湖南华建、银川新华联。

诉讼事由为锦亿园林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于2019年3月27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锦亿园林发放2.70亿元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

由于锦亿园林发生未按约定及时归还利息等情形,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依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锦亿园林立即偿还全部未付贷款本金、利息,要求公司、湖南华建、银川新华联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据悉,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借款本金约2.41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判令被告二、三、四对被告一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9月9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约5.82亿元,占新华联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

此外,判决或裁决情况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来源:二三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