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琼州海峡两岸,活动着这样的一批特殊游客,他们频繁、快速地往来湛江徐闻、海南两地,像季节性洄游的鱼儿,不过他们追逐的不是食物,而是实实在在的利润。

这些游客铤而走险,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通过各种渠道招募兼职代购人员,利用其自身额度到海南大量购买免税商品,再带到各地售卖赚取差价。由此便形成了众多代购者频繁快速往返徐闻、海南两地的景象,也就是俗称的“水客”。

近年来,湛江徐闻县公安局联合海关部门开展了多次针对“水客”套代购走私离岛免税商品行为的行动,有力地打击了走私违法犯罪。

诱人的兼职

年轻的自由职业者孙某龙在湛江市徐闻县定居多年,职业的特殊性使得他有大量的空闲时间。这天,无所事事的他在朋友圈发现了一则兼职信息:一个经营某网络店铺的女士招募海南代购,无需本金,也不要利息,代购者可到海南免费游玩三天,一切开销均由商家支付,甚至还能获得商家给予的400元“劳务费”,而代购者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帮助同行的人购买商品即可。

这样“一本万利”的好事让孙某龙心动不已,虽然也曾听闻此类“兼职”涉嫌违法,但他还是按照招募信息添加了商家的微信和兼职群,在他们的指引下踏上了海南之行。到达海南后,孙某龙在免税店将身份证给了同行的商家使用,自己则舒服地“公费旅行”两天。

据了解,像孙某龙这样的兼职者还有数十人。8月26日深夜,兼职者们结束了旅行返回徐闻,拎着大包小包的他们刚下火车,便听到“请出示证件,配合检查!”海港夜色中,数十个警徽闪耀着的寒光让孙某龙一个寒颤,此时的他想起一句话: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午夜的抓捕

2021年8月26日22时46分,徐闻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突然接到一个报警电话称,徐闻火车站将会有多人进行走私交易。

原来,为了加快打造“世界一流”自由贸易港,海南从2020年开始就提高了离岛免税商品的额度,达到每人每年10万元。这使得一些不法商家动起了歪心思,由于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才能购买免税货品,像非法代购、套购(代购,即本人为了牟利在海南替别人购买免税商品;套购,即组织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和离岛免税的购物额度,为其购买免税商品,进行二次销售牟利)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接报后,徐闻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查处,同时将该线索通报至徐闻海关缉私分局。

当天23时许,赶在火车进站之前,民警便在出站口严阵以待。火车如约而至,孙某龙和他的21个同行们被抓获。在现场,警方查获走私化妆品、洋酒等商品1100余件,初步估计涉案金额价值约100万元。经查,这些都是离岛免税货物,孙某龙一行从事的正是利用自身额度帮商家牟利的非法套购行为。

目前,在湛江市公安局打私支队的指导下,徐闻县公安局与徐闻海关缉私分局通力合作,从快从严开展该案的侦办工作。

海关提示

根据《关于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3号)及海关相关监督规定,以下皆属于违反离岛免税政策规定行为:

(一)提供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身份证件或离岛信息以购买或提取免税品;

(二)未按照海关监管规定将本人所购免税品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三)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四)组织、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非法获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第十七条 离岛旅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且自海关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可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一)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

(二)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

(三)其他违反海关规定的。

根据《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规定,禁止走私减免税进口货物、商品、物品。离岛免税进口商品不得进行二次销售,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走私人通谋或为其提供便利。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以下法律惩罚:

(一)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取消通关便利、取消减免税进口货物买卖资格等,记入诚信记录。

(二)违规擅自将减免税进口货物、物品运输、携带、邮寄出岛销售牟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三)运输、收购、贩卖没有合法证明的减免税进口货物:没收货物、违法所得、运输工具,并处货值金额等额以下罚款。

(四)与走私通谋为走私人提供便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全媒体记者 万景达 通讯员 郑嘉文 文/图

编辑 陈晓霞

审核 周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