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沙龙整理发布
编辑:小龙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 昨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了《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
主要内容
此次印发的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基本要求:
○1. 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2. 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3. 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4. 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5. 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6. 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7. 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8. 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与第二版对比的不同之处
此次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是在今年4月发布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修订形成的。小龙将修订后的更新内容列举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快速了解。
1. 将“无症状感染者”的救治、核酸检测等多重任务纳入风险管控要求。
2. 明确了需要配备的培训专业性强的人员队伍为感控人员队伍。
3. 将出示健康(行程)码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纳入了内外同防要求。
4. 指出各地需建立的队伍为“感控专业队伍”,且将“流行病学调查”这一任务设定为“协助”。定位和分工更为明确!
5. 提出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6. 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需要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的高风险部门新增了核酸检测实验室。
7. 强调重点场所工作人员,接触新冠可能性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并着重强调了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人员医用防护C罩密合性测试重要性。强调每次必做,合格方可上岗。
8. 正确的咳嗽礼仪方式略有变动,肘窝变为肘部。
9. 明确定点医院不允许探视和陪护;明确非定点医院不允许探视。
10.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诊疗需求的重点部门中增加了核酸检测部门。
11. 明确提出隔离病区工作人员需闭环管理。
12. 对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的防护用品进行了明确;提出了条件允许时,患者可在指导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门诊要闭环管理;发热门诊发现新冠感染者时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
13.将“感控基础好”设为了成为定点医院的必要条件之一。
14. 对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储备量及具体的选择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15.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间隔离,进一步避免交叉感染。
16. 要求在明显处张贴呼吸道职业暴露流程图。
17.细化了定点医院需闭环管理人员的类别,更具操作性,且对闭环管理的出行方式、驻地选择等提出了要求。
核酸检测被纳入重点部门
此次更新的防控技术指南中,小龙明显看出了国家终于对检验有所重视:
❖在基本要求的第3点,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的部分中,需要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的高风险科室和部门,新增了“核酸检测实验室”;
❖在基本要求的第6点,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之中,需要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诊疗需求的重点部门中增加了核酸检测部门。
在2020年发布的第一版防控技术指南,以及今年4月发布的第二版中,检验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此次指南中内容的更新,意味着检验人核酸检测的危险性,以及工作的辛苦终于被看到、并且被承认了!
有了政策在前,未来我们检验人就更加有了底气,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的地位和待遇拥有了一定的保障!
附1: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选用原则及穿脱流程
附2: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
一、呼吸道暴露
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损坏时(如口罩松动、脱落等)、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被新冠病毒污染的手接触口鼻等。
二、处置流程
(一)医务人员发生呼吸道职业暴露时,应当即刻采取措施保护呼吸道(用规范实施手卫生后的手捂住口罩或紧急外加一层口罩等),按规定流程撤离污染区。
(二)紧急通过脱卸区,按照规范要求脱卸防护用品。
(三)根据情况可用清水、0.1%过氧化氢溶液、碘伏等清洁消毒口腔或/和鼻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后离开。
(四)及时报告当事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和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
(五)医疗机构应当尽快组织专家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包括确认是否需要隔离医学观察、预防用药、心理疏导等。
(六)高风险暴露者按密接人员管理,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七)及时填写新冠肺炎医护人员职业暴露记录表,尤其是暴露原因,认真总结分析,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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