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白鹤滩水电站蓄洪的通告
巧政通告〔2021〕23号
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移民工作办公室关于提请关注白鹤滩水电站蓄洪安全事项的函》(移函〔2021〕287号),根据蓄洪控制需要,白鹤滩水电站水位将进一步抬升,为确保库区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洪水位
受上游降雨及长江流域防汛调度影响,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水位9月中旬承接800米水位开始蓄洪,9月下旬可能蓄洪至水位822米。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自觉远离825米水位线及以下区域,远离影响区沿岸的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堤坝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严禁在淹没影响区域从事一切活动。
(二)蓄洪影响区域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库岸巡查,认真做好群防群测。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群发短信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要监护好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家畜,严禁群众及家禽家畜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确保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电移民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全力确保白鹤滩水电站蓄洪安全。
(四)蓄洪影响区域内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白鹤滩水电站蓄洪工作。违反本通告,擅自进入蓄洪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巧家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4日
来源:微巧家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编辑:小熊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