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南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延平区交通运输局许可的福州欧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等10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有营运资质,决定撤回10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公司的经营许可及公司所属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见附件:注销10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企业明细表及注销运输证车辆明细表)。

各公司在收到我所《撤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延平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含正副本)及所属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上交至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被撤销的车辆不得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逾期或拒绝交回上述证件的,上述证件将自动注销。

延平区运输管理所

2021年9月9日

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