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桥西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鹏翊带执行干警驱车百公里到涞源地区成功化解一起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信访案件。

2018年4月,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因民间借贷一案诉至桥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十日内一次性偿还申请人郭某13.3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并未如期履行。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经多方打听查询,最终在涞源县上庄乡某养鸡场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张某辩称自己现在没钱,可以把每月在养鸡场打工挣的5000元交给申请人,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2021年8月申请人郭某在未与法院沟通了解情况下,直接向省高院进行信访,称自己案子没人管,到现在没有执行回案款。收到省高院信访案件后,执行局长李鹏翊高度重视,及时约谈了申请人郭某。郭某情绪激动,一再表示如果张某不给钱,请求法院对其强制拘留。为及时有效化解这起纠纷案,李局长决定亲自协调办理。9月13日,李局长在百忙之中,不辞辛苦驱车二百多公里找到被执行人张某。张某称原本计划用月工资偿还郭某的欠款,但与此同时自己一个表弟突然病故,自己也曾欠其表弟十几万的债,考虑到表弟的家属孤儿寡母,也无其它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于是他让养鸡场的老板刘某将自己的月工资直接转给其表弟家属(张某现场出据了转账凭证),希望法院能给予理解。李局长表示,目前郭某情绪比较激动,强烈要求法院拘留你。你要尽快想办法还钱,最好从本月起将自己工资转到法院或郭某提供的账号上。

几经释法明理,张某最终表示愿意将月工资转至法院。李局长随即又与申请人郭某电话联系,表示如果强制拘留张某,你的债务将无法保证。张某以前未及时还款,的确是遇到了现实困难,现在张某已明确表态将工资转到法院,由法院再转给你。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郭某表示将息诉罢访。

供稿 : 桥西法院

编辑:龚泽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