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 (记者 严文辉 )咦?法官竟然靠手机跟被申请人沟通,明明面对面,为何不直接沟通呢?

长安区法院速裁审判庭近期受理了一起被申请人是乌克兰人的支付令案件,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贸易合作伙伴,也曾多次担任被申请人的翻译。被申请人因近两年疫情影响其外贸生意亏损,向申请人借款30000余元人民币用于资金周转,但借款到期,被申请人资金周转不过,未能按时还款,申请人遂向本院申请支付令,督促被申请人应诉。

被申请人到庭后,主审法官徐向云发现被申请人只会俄语和简单的英语短句,对汉语是一窍不通,语言上的沟通障碍使得案件的审理变得困难,只见徐法官拿出流利的英语与其沟通,询问其是否需要请翻译或律师,均被拒绝。被申请人主动要求申请人为其翻译,但按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是其诉讼相对方,无法担任其翻译人员。法官遂再次用英语向被申请人解释支付令,语言障碍加之国家间法律的差别,被申请人一时无法理解何为支付令,以及支付令的法律后果,案件再次进入焦灼阶段。

但是徐法官并没有气馁,想到使用手机翻译软件进行翻译,在手机下载了多个翻译软件,分别有文字和语音翻译,这样便于向被申请人询问详细的事实经过,并向被申请人释明我国法律关于支付令的规定及法律后果。为避免翻译误差,徐法官使用了几款翻译软件一并进行翻译,便于被申请人更充分的理解法律专用术语。

经过两个小时的谈话,被申请人陈述了双方借贷的事实,长安区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支付令,并告知其提异议权利及相关的法律后果,被申请人均表示听清,此案正式审结。

此次涉外案件使用了简易程序来审理,主审法官用简单的英语,并巧用了手机翻译软件,克服了语言障碍,快速审结了本起案件,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诉讼,更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也是对加快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有益尝试。

编辑: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