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研究共享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摄
佛山针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下称“共享电单车”)管理,再有新举措。15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就共享电单车管理事宜回复市人大代表,表示将研究建立健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并研究建立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为下一步规范佛山市共享电单车市场发展提供保障。
●南方日报记者 尹辅华
暂不清退,多部门联合监管
2019年4月底,共享电单车开始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后逐步延伸至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但是由于运营企业前期存在急速扩张投放、主体缺位,加上骑行人不戴头盔、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给城市环境和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为此,顺德区出台了共享电单车清理工作方案。截至今年3月底,该区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占比达到94%。在佛山其他区域,多个共享电单车企业先后在高明、三水区内宣布暂停运营。
近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对市人大代表陈俊萍《关于推动共享电动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的建议》作出了公开答复。答复函表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快速发展,有效方便了公众出行、完善城市交通体系。其作为新业态,相关监管机制尚未健全,但经佛山市交通、公安、城管部门多次集中讨论研究其管理策略,并报市政府审议,佛山市决定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为宗旨,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辅以信息化监管手段,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
将对发展规模作综合评估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在答复函中表示,将委托相关专业技术单位,从市民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载力、同类城市经验借鉴,以及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合理考虑交通安全和秩序等角度,对全市和各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发展规模上限进行综合评估。
同时,鉴于市民出行需求不断变化,比如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首通段、佛山地铁2号线、3号线的相继开通,以及综合考虑各运营企业经营守法行为等,佛山将研究建立健全共享电动自行车总量动态调控机制,为下一步规范全市共享电动自行车市场发展提供保障。
共享电单车作为新兴业态,其运营模式与传统交通运输行业有显著区别。为实现更精准、有效的监管,佛山将研究建立市级一体化监管平台,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实现共享电单车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同时,将研究建立包括服务质量考评、停放管理、骑行管理等长效监管机制,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
多家运营企业陆续配备头盔
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了管理方向,相关企业也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服务。
从9月7日起,“哈啰出行”为在佛山的共享电单车配置首批6000个头盔,将分三批逐步配齐。
记者了解到,当车辆在未使用状态下,哈啰出行的智能头盔扣放在车篮筐内,处于锁定状态。市民通过扫码解锁,可同步解锁车辆和头盔。考虑到卫生问题,头盔下面配备了一次性头套,市民有需要可以抽取使用。当市民还车时,则必须把头盔放回车筐内,根据指示给头盔上锁,方可成功还车。
美团、青桔等品牌的共享电单车也配备了头盔。部分还将通过车辆语音提醒、手机App弹窗等多种方式,提醒用户佩戴头盔,注意骑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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