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长沙采耳大妈用采耳工具抠脚的视频在网络走红,视频曝光后,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纷纷指责这位大妈,一夜之间,将这位大妈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最近,事情发生反转,视频的制作者现身并道歉。大妈哭诉表示,用采耳工具抠脚是失实的,抠脚的东西只是敲打叫卖工具,并非掏耳朵工具。视频发出后,她在大街上被人冷嘲热讽,生意无法维持

其实这件事情应该从两面看。首先小伙子偷拍大妈属侵权行为,现在短视频的盛行,经常有无良的自媒体只顾博眼球、只顾流量,而忽视了道德底线。这件事情的确给大妈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困扰,大妈现在生意惨淡,生活更加拮据,还经常收到别人的嘲讽,而且自己的儿子都嫌自己的母亲丢脸,跟她断了联系,这让大妈倍感伤心。

大妈就是太善良,拍摄者道歉后,她就表示了原谅。我觉得这种事情就应该律师出面,将这种未经他人同意,以取笑,猎奇的姿态,随意将她人的肖像,视频上传到公众领域,并对当事人生活造成影响的,一律要精神赔偿和经济赔偿。否则轻飘飘一句道歉就完事了,甚至连真实的悔意都不需要。大妈以后的经济生活来源如何?在当地所有人的嘲笑中又怎么维持生活?

对于大妈,其实说到底她也没有犯什么大错,她在大街上抠脚,用的工具不是掏耳朵的,只是旁边响的一个东西,虽然说实话这种行为素质有点低,但说到底也没犯法。对于那个年纪的老年人来说,可能没想那么多,觉得脚痒了,就顺手掏了下,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根本就够不上那么多人来对她进行网络暴力。

事情反转后,舆论澄清大妈用的不是掏耳工具,而是响器。很多网友评论,响器和掏耳工具放到一起,抠脚也可能造成顾客感染风险。这个大妈当众抠脚,可能对别人耳朵造成感染等等,这些问题都存在。可某种程度上,她不得不如此。你看她讲话时哭哭啼啼,讲不出什么道理,这背后可能是她缺乏教育,没上过几年学。从小也没有人告诉她,你要文明讲卫生,让她养成习惯,让她大众抠脚。她甚至也不知道,用响器抠脚,可能造成顾客耳朵的感染。她错了!但很多缺乏教育劳动者的素质,就是如此。他们没什么文化,也不具备什么特殊技能,亦不懂什么干净、卫生,可他们要活着,他们也想好好地活着。

如果我有个儿子他说:我不要你这样的爸爸,太丢人了、我也许也会泣不成声、打败大妈的其实不是网络舆论,而是最亲人的嫌弃、在社会上工作这么多年,还是摆路边摊,什么冷眼能打败她?她背上的压力是供儿子读书,是供房贷,是生活,是三座大山,这也是她源源不竭的动力、一个人在路边摆摊,看着人来人往的感觉,也许就像一只破船在大海里漂泊、支撑这只破船的,是遥不可及的彼岸、风雨不能将她击沉,黑暗不能将她迷失,因为船上的人相信彼岸的存在、

可是,突然有一只海鸟飞过她,飞向了彼岸、海鸟告诉彼岸,告诉它飞过的一切,她是只破船、彼岸于是说她太破了,不适合登上华丽的彼岸、可彼岸不知道,她也曾经美丽过,她也曾经崭新过,她所经历的一切苦难只是为了彼岸、彼岸之所以美好,全是因为那只破船里的执浆人,她把他幻想地美好,其实彼岸也不见得美好、彼岸只是破船的执念、每艘漂泊大海的船,他们或大或小,或新或旧,都有他们各自的执念,各自的彼岸、也许这才是航行的意义,也许这航行本来就没有所谓真正的意义、多嘴的海鸟能给破船带来多大的困扰?

但是大妈从事采耳行业,却当街抠脚,的确是有些不合时宜。毕竟采耳属于健康卫生范围,最起码要保证卫生的问题,毕竟抠完脚,再去帮别人采耳,是有可能传染脚气的,之前就有新闻曾报道过刚刚做完足疗的技师,再拿采耳工作去采耳,过程中就发生了脚部的真菌感染到手部,采耳过程中又从手部传染到了耳部。

除了职业本身以外,还要注重自身与职业相关的行为、举止、衣着以及接人待物,这些都可能会左右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和未来发展。对于这位大妈而言,这件事情只是因为自己的不经意的行为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也许视频拍摄者存在主观臆断以及没有核实真实情况进行了网络传播,这个对大妈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侵权行为导致生活难以为继。但是从另一方面而言,作为采耳工作的大妈,安全卫生是这个工作的第一要素。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容易叫第三人误解的行为,很容易就产生不良反应。更何况扣脚的行为本就不卫生,如果在她这个行为之后有顾客,那她会第一时间去清理自己的手的卫生吗?

电影《搜索》里的叶蓝秋,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后,沉浸在惊愕和恐惧的状态下,拒绝给老大爷让座。被人拍视频发布到网络,随即媒体展开一场大的社会搜索,集体讨伐叶蓝秋,最终导致叶蓝秋自杀。叶蓝秋确实没有让座,确实说了戏弄老大爷的话,但也绝对没有到需要承受全社会人民谴责的地步吧?《搜索》是2012年的电影了,对于现在网络科技更为快捷的今天,这样的事情简直是天天在上演。如果是你在外风吹日晒给自己的儿子赚钱供他读书还房贷,因为这一个错误的不卫生的动作被拍下来随即发布到网络,被所有人谩骂与群嘲。你没了生意,还要受自己的孩子嫌弃,你会是什么样的一种心理?你犯得这个错,绝对不至于要遭到整个社会的批判吧?

从法律角度分析:首先,拍摄者未经大妈本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大妈肖像,属于侵害大妈肖像权的行为,并且由于拍摄视频广泛传播造成大妈经营困难、社会评价降低。所以大妈有权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有些朋友可能会认为本此事件中,拍摄者是否还侵犯大妈隐私权,个人认为,不构成,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其隐私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结合本次事件,大妈扣脚行为发生在公共区域,说明对大妈而言扣脚一事十分正常,并非是其不愿被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故本次事件中拍摄者其实并未侵犯大妈的隐私权。其次,本次事件中,大妈其实有两种主要行为:1、经营行为:在路边摆摊为客人提供有偿采耳服务;2、个人行为:用与采耳服务有关的工具扣脚。先说经营行为,一般路边摆摊并不违法,除非侵犯其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当地城市管理办法。

个人行为当然不违法,但是如果由于个人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就另当别论。本次事件里,由于大妈提供有偿采耳服务,就有义务保障使用工具清洁无害,如果由于使用工具存在病菌,致使顾客感染的,大妈的行为就可能违反法律。但目前只知大妈用与采耳服务相关工具进行扣脚,并未有顾客感染情况,所以本次事件里,大妈行为确实没有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