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强奸女学生,没有猥亵。”
这句话,汪康夫反复说了55年。
他曾是江西的一名小学教师,也是“强奸犯”。
如今他79岁,疾病缠身。
比起病痛,“强奸犯”这个罪名更让他备受折磨。
他倾尽全力,只想讨回清白。
可鸣冤五十余载,都未果。
他写下最后的遗愿:
“我希望还公道于我。”
终于,8月31日,汪康夫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回复:
材料收悉,正在审查中。
这是坚持申诉43年,换来的最新进展。
尽管再绝望,汪康夫依然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这一次,他能否讨回清白?
他不敢细想,也想不明白:
“受害者都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这个罪让我怎么认?”
1966年5月16日晚,汪康夫突然被告知:
“公安局的人要带你走。”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带走了。
到看守所后,工作人员责令他老实交代“罪行”。
他觉得莫名其妙。
工作人员问他:“你有没有强奸学生?”
他回答:“没有。”
在之后的多次审讯中,他坚定表示没有强奸。
1966年10月19日,判决书公布。
被告人汪康夫在任教期间,道德败坏,品质恶劣。
从1964年下半年开始至1966年上半年,先后不择手段,进行强奸女学生2名;猥亵女学生10名。
一审判决汪康夫有期徒刑10年。
消息一出,众人唏嘘不已。
更多的是错愕。
“汪老师的为人和教学水平,大家都很认可,怎么会干出这种事?”
同样错愕的还有汪康夫自己。
他不认罪并上诉。
同年12月30日,二审维持原判。
他在二审宣判笔录上再次写下:
“我没有强奸女同学。”
当时,汪康夫24岁。
年轻时的汪康夫
减刑一年,他度过九年的劳改生活。
1975年,他出狱回家。
家还是那个家,只是有些东西再也回不去了。
一如身为子女,没能陪父亲走完最后一程。
又如作为教师,却背上“强奸犯”的罪名。
遭人唾弃,被千夫所指。
他咽不下这口气,决定申诉。
只是没想到,申诉之路会长达50多年。
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周而复始。
甚至大多时候,申诉信石沉大海。
他总担心,会不会是哪里没写明白?
于是,一字一句反复修改。
他给案件中的“受害者”写信,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很快,“受害者”回信了。
信中的内容,又给他以重重一击。
一名“受害者”在信中说道:
“收到您的来信,我感到非常奇怪,我以为您调去别地教书了。
如果法院认您强奸了我而判您10徒刑,这真是可怜。
您和我确实无谣情,我可作铁证。”
另一名“受害者”则表示:
“这是冤枉,冤枉,大冤枉!没有就是没有,不能乱说。”
也就是说,连“受害者”都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者。
这让汪康夫惊讶不已。
2020年,“受害者”们纷纷站出来帮他作证。
她们已高达60岁。
谈起当时的情形时,她们均表示不知自己是受害人。
当时有人把我带到学校办公室,拿出一份手写材料。他们问我看懂了没有,我说没有,他们就要签字,我就签了字。
有个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硬说我与汪老师有不正当关系,要我写检举材料,我不肯写,她说不写就不准回家吃饭,我看到桌子上有同学写了检举信,我照抄了一份。
当时不知道写什么,就按照老师说的写,记得最后一句是“他强奸了我”,当时写的是“歼”。
一位女老师把我反锁在房间,让我写有关汪老师的材料。我写不出,连续被关了好几天,每天很晚才回家。
学生们的证词,让汪康夫看到希望。
他更加坚定申诉的决心。
同时,他还要找到当年参与调查、负责收集证据的两位老师。
她们是这个案件的“关键人物”。
在媒体的帮助下,终于找到其中一位。
她表示:
“我找过女学生谈话,但女学生并没有说过强奸她们”。
种种证据摆在面前,汪康夫如鲠在喉。
他心想,连参与调查的证人都发声了,这下能申诉成功了吧。
可哪有那么容易。
从申诉伊始,直到2020年,他写过几百封申诉信。
全部叠起来有7.5公斤重,累计超过120万字。
他把申诉信投向当地法院、检察院,再到江西省高院。
可每一次的回复都是:
“证据不足。”
“时间太长,档案材料不齐全。”
他还先后聘请过6位律师,最后都不了了之。
记者曾问他:会担心身体熬不到重审那天吗?
他说:
“担心,但也没必要过于担心。
如果我突然死了,我要告诉我儿子,继续喊下去,一直帮我喊下去,
这就是我的遗嘱。”
看到这句话,我五味杂陈。
他浑身是病,却一心只想要清白。纵使身体每况愈下。
当初9年的劳改生活,他患上严重的胃溃疡和肾结石。
出狱后,情况恶化,会经常胃疼、便血。
有一次,他直接晕倒在地。
家人到处拼凑才凑够150元,打算送他去检查。
他拒绝了。他想用这笔钱来请律师。
对他来说,身体上的疼痛不算什么。
心理上的疼痛,才致命。
他经常躲在房间里,极少与外人交流。
街坊邻里以为他“做贼心虚”,对他恶语相向。
一看到他,就骂“强奸犯”。
他总是沉默,从不辩解,任由被羞辱。
回到家里,默默写下:
“我绝不轻生,只要公理不灭,冤情终将大白。”
当被问及“申冤”路上,最失望的是什么时候?
他说:
“好像一直都处在低谷中,没什么高兴的时候。
因为这个罪名,他忌惮与人交好,害怕连累他人。
别人都觉得我清高,其实我是自卑。”
这一路很难,庆幸的是,有个人来到他身边,坚定不移地支持他,陪着他。
知他清白,懂他不易,倾尽所有保护他。
她就是汪康夫的妻子周三英。
当时,周三英知道他的“事迹”,但她笃定:
“这也是个苦命人,他一定不会欺负我。”
两人义无反顾结婚。
婚服是借的,办酒席的钱是借的,连家里的碗筷也是借的,可周三英不在乎。
婚后,他们一起种菜,等成熟了就挑去卖。
每一次,汪康夫都挑最重的担子,快速把它挑回家放好,又出去接过妻子的担子。
他舍不得妻子劳累,把妻子照顾得无微不至。
但看着他的申诉信一次次被驳回,妻子动摇了。
她觉得有必要摊开聊聊这件事情。
她问道:“你到底有没有?”
他回答:“真的没有,但凡有一点我就认了,何必再把事情翻出来?”
她信他,毫无条件。
“既然没有,那就申诉,我支持你。家里的事不用你管,我都能担当。”
她说到做到,包揽大部分农活,把家打理得井然有序,并照顾4个孩子。
汪康夫则坐在书桌前整理资料,写申诉信。
十年如一日,从青年到老年,从意气风发到耋耄之年。
这让周三英彻底相信丈夫:
“一个真正蒙冤的人,才会如此在意自己的名誉,才能在长久的无望里坚持。”
申诉需要用到大量资金,可家里没有一分积蓄。
只能靠周三英出去借。
能借的地方都借,不顾脸面,也从没有一句怨言。
可孩子们渐渐长大,开销越来越多。
大女儿看到家里揭不开锅,主动提出来辍学。
周三英不答应,可始终拗不过女儿。
当全家人为生计犯愁时,突然传来一个好消息。
同村小学校长邀请汪康夫去当代课老师。
他答应了,但吃一堑长一智,在课堂上,他变得比以前沉默。
一下课,他马上回家,尽量避开人群。
他的教学成果很出色。
一度获得“全县小学语文最佳一堂课一等奖”,还公费去北京旅游。
这一生,除了申诉,他从不在其他方面花过钱。
可这次北京之旅,他买了一件背心送给妻子。
他笑着说:
“对她不是喜欢二字了,是爱,是依赖。”
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相伴一生。
也是从那时起,乡邻改变了对汪康夫的态度。
从羞辱到赞赏,从“强奸犯”变回“汪老师”。
申诉还在继续。
大家都劝汪康夫放弃,不要再挣扎了。
他说:
“我只想能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之下,他日清清白白离开人世间。”
在清白到来之前,他一直恪守心中的“界限”。
有一次,他和“受害者”见面。
“受害者”紧紧握住他的手,哽咽着说:
“汪老师,你还好吗?
老师现在已经七十多岁了,我六十多岁了。
汪老师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都是污蔑。”
说着说着泪流满面。
汪康夫安慰她:
“我不怪你们,那时还小。”
她让汪康夫到家里坐坐。
他拒绝了。
“等到我重新做人的时候,我再去坐。”
对于“受害者”,他从来没有责怪,甚至还偏袒她们。
当时,“受害者”出来澄清时,遭到网友的咒骂。
汪康夫第一时间站出来发声:
“她们不是有意诬陷我,她们是无辜的。请不要攻击她们。”
当初因几张所谓的“罪证”,让他在狱中煎熬九年。
他要用一生来清洗泥渍,却舍不得学生受一丁点“伤害”。
雪上加霜的是,他还患有心脏病。
2015年,他备好了和妻子的棺木。
他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但只要活着一秒,就要申诉到底。
55年来,他在日记中记录下点点滴滴。
其中,有一段话,令人无力且悲痛。
我活了 78 年,伸冤 54 年,却只做了 24 年的人。
全家节衣缩食供我申诉,孩子们连冬天的鞋子都没有,母亲、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
要说我有罪,这才是我的罪啊!
在招待所餐厅遇见初中同学,他现在是教研员。
我向他谈了自己的蒙冤之恨,他表示同情。
他们都春风得意,而我,恨恨恨。
我无愧于社会,却被社会所不容。
每遇故人,我便心如刀绞。
十年徒刑,罪不在我。
汪康夫的一生,愧疚而绝望。
一位人民教师,本该受人尊敬。
可他的一生被毁了。他的子女,因贫困纷纷辍学。
这个“罪名”,毁掉的不止一个人,而是一个家庭。
可反观那两位“逼迫”学生写下举报信的老师呢?
一位在北京,衣食无忧。
记者采访时,频频被她女儿打断。
她女儿说:
“我妈是老年痴呆,她说的一切都不能相信。”
另一位移居广东。
记者给她打电话,她儿子得知其来意,立刻挂断电话。
时隔多年,她们仿佛已经把汪康夫遗忘。
可曾想过,当你们颐养天年时,汪康夫在乡下种地,度日如年,生不如死。
你们良心何在?
可能会有人说,一把年纪了,何必呢?
但我想说,这事关一个人的尊严和清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们没有遭遇那样的“灾难”,那是因为我们比汪康夫稍微幸运一点。
但谁能保证一直幸运呢?
“悲剧”已经发生,我们能做的是,尽己所能,去倾听无助者的声音,去关注这些冤案。
只有勇敢面对,并不断声援,才能减少这些悲剧,才能让每一个人都免于这种遭遇。
今日不为他人鸣不平,明日何人为我诉不公。
希望一起转发,愿汪老师早日寻回清白。
若长夜黑暗,你我便是唯一的光!
作者: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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