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于9月17日二次开庭,庭审未当庭宣判,择日宣判。当事人徐枣枣开庭前对媒体表示,本次的诉讼请求仍是坚持让医院停止侵害其一般人格权,让医院为其提供冻卵服务。
今日庭审结束后,徐枣枣对九派新闻表示,法院未说明下次开庭时间,她将会继续争取这项权利。
2018年11月,刚过30岁的徐枣枣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生殖科咨询冻卵事宜,并通过相关检查确认身体正常、卵子健康。但她所提出的冻卵需求却被医生拒绝,医生理由是医院不为单身女性提供冻卵服务。
因此,徐枣枣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告上法庭。原告认为,被告的拒绝行为,是对原告女性身份的歧视,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等相关规定,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徐枣枣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原告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原告提供冻卵服务,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19年12月23日,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生殖医学科主任医师孙伟提出“禁止单身女性冻卵”;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彭静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2020年7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曾就此事答复称,禁止单身女性冻卵。
作为“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的原告,徐枣枣曾对媒体表示,争取这项权利比想象中难,希望卵子等得起。
武汉晨报记者 徐鸣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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