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一场“割肝救子”,牵出了一场错综复杂的错位人生案,时至今日,依旧难以落幕。
在2020年2月,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为了给姚策提供肝源配型,许敏和丈夫都抽了血,他们的血型都是A,而姚策的是AB,这样的血型让医生非常奇怪,随后又做了DNA检测,最终证实姚策不是许敏的儿子。
这场错位人生案拉开序幕之后,引发了一连串的效应,先是一纸诉状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淮河医院赔偿杜新枝、姚策精神抚慰金40万元,支持姚策及其生父母提出的由涉事医院承担自己此前全部治疗费用的请求,驳回提高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本该就此落幕的错位人生案,很快又掀起一阵波涛,许敏控告医务人员郑某、郭某志、杜新枝等人涉嫌故意换子的刑事犯罪。
警方高度重视,立案侦查,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调查,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决定不予立案。
按照《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举报和自首的,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求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不过这起“错位人生案”依旧还在网络上继续发酵,许敏不甘,化悲愤为力量,不断地追寻真相,在追寻真相的过程当中,许敏一家、杜新枝一家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网络暴力,其实发表不正当言论,会侵犯个人名誉权,不仅容易损害他人,也容易损害自己。
据悉,“错位人生28年”事件也有了最新进展,姚策养母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姚策生母杜新枝侵权责任纠纷案将在9月18日开庭审理,时隔这么久,终于开庭,错位人生案真相如何,只能等庭审结束,才能真正定调。
为了这次开庭,杜新枝表示她从老家带来了姚策小时候大大小小100多张照片,还手写了一份2000多字的发言稿,这2000多字主要讲姚策的成长经历和网络暴力现象。
杜新枝表示:“网上有很多人说我对姚策不好,我拿照片就是为了戳穿他们的谣言。”
杜新枝其实在5月中旬就收到了起诉书,起诉书的内容追加杜新枝为本案被告申请书,许敏以杜新枝隐瞒乙肝为由,导致姚策错失治疗机会,侵害许敏一方的权益。
杜新枝觉得这个理由很牵强,她表示自己从未隐瞒过乙肝史,在入院检查单上有抽血化验乙肝两对半……
法院的传票也是侵权责任纠纷,并非刑事案件,如果是刑事案件,杜新枝肯定会被刑拘,现在网络上大多数流传的都是“换子纠纷”,这些未经证实的流言,网友们应该理性的去对待,不能倒在舆论的风向上。
许敏控告杜新枝侵权,主要是乙肝,要构成侵权,需要达成因果关系,即杜新枝故意隐瞒了乙肝史,导致姚策错过了治疗机会,因为她的隐瞒导致姚策因乙肝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杜新枝是姚策法理上的监护人,许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姚策的养母,许敏控告杜新枝侵权合理合法。
杜新枝还告诉记者,还未开庭期间,自己一家还遭受过网暴的跟踪,他们一家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儿媳熊磊还患上了中度抑郁。
如今即将开庭,杜新枝更是表示:“我现在很坦然,安心等待开庭,法律会给我们公平公正……”
杜新枝、许敏之间的恩怨纠纷,也是该彻底落下帷幕了,在这起事件当中,杜新枝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是人们口中的“换子恶魔”,还是仅仅只是医院的一时疏忽呢?
如果存在“换子”,将会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所有的真相,就等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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