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巴东县统计局

巴东县人民政府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20年至2021年巴东县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获悉,9月15日,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已完成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正式发布《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 为395376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 420840 人相比,减少25464 人降幅 6.05 %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177069户,集体户 2952 户家庭户人口为 379093 人集体户人口为 16283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1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74人少0.6人。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乡镇人口情况

一、乡镇人口

12个乡镇中

▶ 常住人口超过6万人的乡镇有信陵镇、野三关镇,其中野三关镇72107人、信陵镇67373人;

▶ 在3万人至5万人之间的乡镇有官渡口镇、沿渡河镇、水布垭镇、溪丘湾乡,其中官渡口镇42027人、沿渡河镇35470人、水布垭镇33829人、溪丘湾乡32132人;

▶ 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乡镇有清太坪镇、茶店子镇,其中清太坪镇25840人、茶店子镇23110人;

少于2万人的乡镇是金果坪乡、绿葱坡镇、大支坪镇、东瀼口镇,其中金果坪乡16280人、绿葱坡镇16195人、大支坪镇16177人、东瀼口镇14836人。

信陵镇、野三关镇合计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比重为35.3%。

二、乡镇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2个乡镇中,有2个乡镇常住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增长较多的2个乡镇依次为野三关镇、信陵镇,分别增加10874人、6542人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一、全县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2547人,占51.2 %;女性人口为192829人,占48.8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04.47相比上升0.57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性别构成

12个乡镇中,常住人口性别比在全县平均水平105.04以上的乡镇有9个。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一、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63872人,16.15%

15-59岁人口为235478人,占59.57%

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026人,占24.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70372人,占17.79%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 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19个百分点,

  • 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46个百分点,

  • 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66个百分点,

  • 65岁及以上人口的上升6.47个百分点。

二、乡镇人口年龄构成

12个乡镇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乡镇有2个,在50%-60%之间的乡镇有10个。

12个乡镇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30%的有2个,在20%-30%之间的乡镇有8个,在20%以下的乡镇有2个。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573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644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14851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508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5]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 9.02年。

三、文盲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08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 减少20076人文盲率[6]由 6.86%下降为1.23 %,下降5.63个百分点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7]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8088人,占39.9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7288人,占60.02%

二、流动人口[8]

全县流动人口为69501人,其中省内流动人口为62574人省外流动人口为 6927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省内流动人口增加30494人,增长95.05%;省外流动人口增加2053人,增长42.12%。

巴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七号)

家庭户人口居住情况

全县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55.94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52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7.61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增加0.01间。

分城乡看,全县城镇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 48.81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29间乡村家庭户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60.37平方米人均住房间数为1.66 间。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县常住人口的比重。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12个乡镇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流动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 来源:巴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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