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揭秘

工信部机构职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工信部12位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部长

肖亚庆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部长

郭开朗

(纪检组长)

张克俭

王江平

辛国斌

王志军

徐晓兰

张建民

(党组成员)

其他领导

田玉龙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韩夏

(总工程师)

许科敏

(总经济师)

各领导的主管工作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肖亚庆

主管工作: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郭开朗

主管工作: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克俭

主管工作:主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全面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工作。分管军民融合推进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江平

主管工作:负责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人事、教育、机关党建等工作。分管原材料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部属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教育与考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辛国斌

主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监测、节能与综合利用、基础装备工业、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分管财务司、运行监测协调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装备工业一司、机关服务局,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通信清算中心。联系审计署工信建设审计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主管工作:负责信息通信业的发展、管理、安全及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分管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地方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应急通信保障中心。联系中国通信学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志军

主管工作:负责战略规划、科技、电子信息、软件、两化融合、国际合作等工作。分管规划司、科技司、电子信息司、信息技术发展司、国际合作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徐晓兰

主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中小企业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司,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联系中国电子学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 张建民

主管工作:主持国家烟草专卖局全面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田玉龙

主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无线电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厅、装备工业二司、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新闻宣传中心(人民邮电报社)、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信出版传媒集团。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韩夏

主管工作:承担部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协助负责信息通信业的发展、管理、安全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 许科敏

主管工作:承担部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协助负责政策法规、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工信部的24个机关司局

1、办公厅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运转、信息简报、电子政务、安全保密、信访保卫、值班值守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人员设置:

主任:高东升

副主任:任利华 王鹏 宋平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简秧根 张红宇

二级巡视员:李家禄

处室设置:

综合处

部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党组办公室)

文秘档案处

机要督办处

综合调研室

政务信息化处

信访保卫处

新闻处

保密处

2、政法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有关重大战略,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部门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黎烈军

副司长:王鹏

一级巡视员:于晓东

副司长:王群峰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舒朝晖

处室设置:

综合处

政策研究处

产业组织处

产业融合发展处

法规处

执法监督处

3、规划司

机构职责:负责归口管理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年度中央财政性资金规模、方向、计划和分行业分领域使用安排的建议(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及管理工作;承担援疆、援藏、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和扶贫工作;指导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

人员设置:

司长:王伟

副司长:宋志明 张新 何映昆 姚珺

处室设置:

综合处(扶贫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区域处

投资处

工程建设处

新兴产业处

工业基础处

4、财务司

机构职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姜子琨

副司长:郑琳 翁啟文

副巡视员:李平 杨晓娟

处室设置:

综合处

财经政策处

预算处

财务会计处

审计处(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

离退休财务处

5、科技司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人员设置:

司长:刘多

副司长:范书建 朱秀梅

巡视员:毕开春

处室设置:

综合处

技术创新处

高技术处

标准处

技术基础处

质量处

6、运行局(运行监测协调局)

机构职责: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罗俊杰

副局长:何海林 王文远

二级巡视员:解三明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经济运行处

监测预测处

系统运行处

保障协调处

应急协调处

7、企业局(中小企业局)

机构职责: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人员设置:

局长:梁志峰

一级巡视员:叶定达

副局长:王海林 王岩琴

处室设置:

综合处

政策规划处

非国有经济处

融资和担保服务处

创业创新服务处

交流合作处

8、节能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机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人员设置:

司长:黄利斌

副司长:尤勇 王孝洋

处室设置:

综合处

节能处

节水处

资源综合利用处

环境保护处

9、安全司(安全生产司)

机构职责:指导工业、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安全产业发展,统筹应急产业发展,承担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有关工作;指导部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综合协调部内安全生产工作。拟订民爆行业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民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民爆行业科技成果和专用设备管理;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负责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金鑫

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罗志坚

一级巡视员:张卫

副司长:卞明尧

一级巡视员:于立志

二级巡视员:崔岗

处室设置:

综合处

安全产业处

民机民船处

民爆处

禁化武处

10、原材料司(原材料工业司:稀土办公室)

机构职责: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人员设置:

司长:陈克龙

副司长:余薇 陈恺民 邢涛 常国武

巡视员:吕桂新

副巡视员:刘江安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石化化工处

钢铁处

有色金属处

稀土处

建筑材料处

11、装备一司(装备工业一司)

机构职责: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发展。

人员设置:

司长:王卫明

副司长:郭守刚 石红艳 汪宏

一级巡视员:苗长兴(正局长级)

一级巡视员:钱明华

处室设置:

综合处

通用机械处

专用机械处

汽车发展处

汽车管理处

智能制造处

12、装备二司(装备工业二司: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机构职责:承担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人员设置:

司长:徐春荣

副司长:王瑞华

副司长:李 毅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梅祖保

处室设置:

综合处

航空处

飞机处

发动机处

船舶处

重大技术装备处

13、消费品司(消费品工业司)

机构职责: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何亚琼

副司长:张晓峰 郭翔 毛俊锋 李堂兵(挂职)

一级巡视员:曹学军

二级巡视员:张军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纺织处

轻工一处

轻工二处

食品处

医药处

14、军民司

15、电子司(电子信息司)

机构职责: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人员设置:

司长:乔跃山

副司长:任爱光 杨旭东 徐文立 董小平

副巡视员:侯建仁

处室设置:

综合处

集成电路处

电子系统处

消费电子处

电子基础处

16、信发司(信息技术发展司)

机构职责:

1、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

2、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依法管理电子认证服务业,推进个人信息保护。

3、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战略,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行业基本情况、重要信息等调查研究工作。

4、提出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审查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提出行业投资指南;承担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软件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参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组织实施。

6、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协同创新发展;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

7、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指导安全可靠信息系统集成能力建设。

8、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行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推进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9、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设置:

司长:谢少锋

副司长:王建伟 江明涛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两化融合推进处

系统安全处

软件产业处

信息服务业处

17、通信司(信息通信发展司)

机构职责: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推进信息通信业对外合作的相关项目。

人员设置:

司长:谢存

一级巡视员:陈家春(正局级)

副司长:梁斌 刘郁林 张学植(挂职)

处室设置:

综合处

网络发展处

政策标准处

通信建设处

网络技术处

18、信管局(信息通信管理局)

机构职责: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

人员设置:

局长:赵志国

巡视员:刘杰

副局长:邵道新 鲁春丛 谌凯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业务资源处

市场处

互联网处

应急通信与互联互通处

服务监督处

设备处

19、网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局)

机构职责:组织拟订电信网、互联网及其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承担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工作;承担建立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拟订电信网、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威胁治理、信息通报和应急管理与处置;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特殊通信管理,拟订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的政策、标准;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隋静

一级巡视员(正局长级):周少清

副局长:陶青 杜广达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信息安全处

网络与数据安全处

重要通信处

20、无管局(无线电管理局)

机构职责: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人员设置:

局长:谢远生

副局长:祁锋 崔淑田 徐波

副巡视员:陈季华

处室设置:

综合处

地面业务处

空间业务处

频率规划处

监督检查处

无线电安全处

21、国际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机构职责: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负责外事工作。

人员设置:

司长:徐朝锋

副司长:庾志成 朱科儿

二级巡视员(副局级):杜晓雁

处室设置:

综合处

亚洲处(港澳台处)

欧洲非洲处

美洲大洋洲处

国际组织处

22、人教司(人事教育司)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直属高校。

人员设置:

司长:程基伟

副司长:闫为革 李冠宇 傅建奇

处室设置:

综合处

机关干部处(绩效管理办公室)

直属单位干部处

人才工作处

编制调配工资处

教育处

考核监督处

23、离退局(离退休干部局)

机构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治、生活待遇。

3、指导部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5、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负责有关离退休人员的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7、协助办理有关离退休干部的财务管理、医疗保健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设置:

局长、党委书记:张洪远

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陈茹

一级巡视员:朱峰

副局长:苏德志

副局长:常少臣

处室设置:

综合处

党委办公室

秘书一处

秘书二处

离休干部处

退休干部处

组织协调处

西长安街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万寿路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保健服务处

24、服务局(机关服务局)

机构职责:

1、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后勤经营发展规划,指导经营单位改革发展。

2、承担机关物业、餐饮、交通、文印、会议、通信、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承担机关基本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部属产权房房改等工作。

3、承担机关消防和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双拥共建、人民防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偿献血、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指导在京部属单位相关工作。

4、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年度统计报告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5、承担机关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7、承担机关行政财务和外事经费会计核算工作。

8、承担机关及部属单位外事服务、国际合作事务性工作。

9、受部委托管理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白塔寺招待所、文印中心、房屋修缮队等部属事业单位。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设置:

局长、党委书记:陈立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景秀

副局长:邱衡

副局长:田忠元

处室设置:

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人事处

行政财务处

后勤财务处(审计处)

机关事务处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

资产处(房地产处)

规划发展处

卫生处(公费医疗办公室)

基建处

文印和电子公文处理中心

外事服务中心

物业综合服务部(保卫处)

机关会议服务中心

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餐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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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5G产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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