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事件在网上沸沸扬扬的传播了2个多月的时间,各个网友都执着于自己的观点,争论不休,笔者无意介入争论,作为一个有自我思考的网友,不想替任何一方辩解,一切都以官方的结论为准。今天,只是想对这个事件中出现的一些网络现象把自己的思考与大家做一个分享,提醒广大网友,在任何社会性事件中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才能得出相对客观的结论,而不是人云亦云。

党琳山律师,可以说在林生斌事件翻车之前,99%的网友不知道其人,随着林生斌事件的爆发,党律师以一篇博文突然出现在公众面前,严格意义上说,这篇博文并没有多少实际内容,有蹭热点之嫌,后面我们会专门分析。然后突然党律师就被各种媒体禁言了,也没有针对案件发表过更多的言论,但就被很多的自媒体捧成了正义的代表和化身,由于笔者曾经在杭州工作过一段时间,对当年的保姆纵火案的新闻报道看过一些,就尝试在网上搜了一下党律师当年的一些公开新闻报道,却诧异了,这个正义之神的结论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党律师的第一段采访视频是接受央视《局面》记者王志安的采访。我把这段视频完整的看了几遍,整体的感觉的党律师在这个采访中就是作为当事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已,与正义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啊。在采访中,他承认了莫焕晶放火的事实,但他认为绿城物业和消防员也有责任,同时保姆有报警的立功表现,犯罪事实成立,罪不至死,这就是一个律师正常的工作啊,并且在整个采访中,他没有只言片语怀疑林生斌与这个案子有关系,他可是看过这个案子全部卷宗的人啊!一定程度上,他当时与林生斌是“同盟军”,他们不约而同的将失火的责任的很大一部分指向了物业和消防,党律师只是在行使一个律师职责,拿人钱财,与人消灾,无所谓正义与否的。

党律师的第二段采访视频在一审退庭后接受某财经媒体的采访,阐述了他突然退庭的原因,包括他要求38个证人出庭作证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包括他要求异地审理的要求法庭不支持,主要就是这两个原因,所以他怀疑这个案子阻力重重,“愤而退庭”。笔者不是律师也没有打过刑事案,但也打过民事官司,党律师的要求不是应该在庭前会议上书面提出吗?总不是杭州中院已经在正常开庭了,你作为辩护律师也出庭了,又突然要求异地办案,这种无理要求既是对当事法院的侮辱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当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自行退庭,既蔑视了法律,又辜负了当事人的信任,谈何正义?就算你怀疑有阻力,为什么不通过正当渠道向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呢?要知道这种案子初审又非终审。

党律师的博文也是他突然在江湖扬名立万的主要原因了。博文主要3点,一是说林生斌文化低,怀疑其营销有幕后团队。实际上这种怀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哪个网红,哪个大V背后没有团队运行?天猫上稍微大一点的店铺都有专门的运营、美工、摄影,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微博第三条内容与第一条相关联,党律师希望杭州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调查林生斌,如果在过程发现其与当年纵火案有关联,应该重新立案侦查,这不是废话吗?警方如果发现了线索都不侦查,那岂不是渎职?党律师既然都记得林生斌的学历,那是不是也应该记得当年的卷宗里有没有林生斌当年去广州出差的警方调查结果呢?作为一个所谓的正义律师,把这个结果公布给网友是不是比那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更能给社会传递正能量呢?

最后一点,党律师作为网上号称正义的代表,也是我们所有吃瓜群众中唯一的看过全部案件卷宗的人,又是法律专家,如果说当年就发现了诸多的疑点,自己对这个案子也有很多怀疑,请问党律师为这个案子做过什么正义的事情呢?向哪一层级的司法机关反映过呢?要知道,一个死刑判决,可不是杭州中院能单独做出的,是经过了浙江高院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在这个漫长的司法流程中,党律师可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作为律师,也应该知道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反应问题吧?难道作为法律从业者自己都不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吗?

原创不易,不喜勿喷,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