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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漯河市农业机械公司原经理殷书红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以来,殷书红违规报销在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期间产生的私家车高速公路过路费共计610元;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家车辆加油42笔共计1.65万元,并使用该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食品和日用品14笔共计944.6元。2020年10月29日,殷书红驾驶公务用车外出办私事,并将车辆停放在所住小区。殷书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殷书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临颍县杜曲镇三朱村原党支部书记朱庆举违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12月,朱庆举任杜曲镇三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购买烟酒、礼品、结算餐饮等费用共计13.75万元;违规用于中秋节、春节串门送礼等费用共计3.66万元。朱庆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朱庆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兵私车公养、违规报销餐饮、烟酒费用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李兵安排华某某担任其专职司机,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家属及本人乘坐的私家车辆加油共计3.02万元;同时,李兵还安排华某某以办公费用名义违规报销购买烟酒、结算餐饮等费用共计12.45万元。李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李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郾城区农业农村局原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朱耀斌、原二中队中队长李广辉违规领取补贴问题。2016年4月至10月,朱耀斌、李广辉以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为由,编制名目申请补贴,每人分别违规领取补贴1750元。2021年5月,朱耀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广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召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执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俊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10月,张俊峰在办理多起执行案件中,收受案件当事人五粮液白酒、软中华香烟等高档烟酒,折合人民币共计1.72万元。2021年6月,张俊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河南省漯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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