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
房子一扒,帕拉梅拉
房子一移,兰博基尼
不羡鸳鸯不羡仙,只羡房子画个圈
拆字写在圈中间,从此快乐每一天
作为前几年
最热门,最火爆
也最让人羡慕的一夜暴富“手段”
小编相信不少小伙伴都是
白天上班想的是拆迁
晚上睡觉连做梦都是拆拆拆!
不过近两年
虽然纳入拆迁行列的城中村不在少数
但是真能动工拆迁
并且如期交付安置工程的少之又少
因此,这两年提前拆迁
不少盆友纷纷表示以前拆迁=暴富
但现在还真说不准了...
就在近日
住建部紧急发文,事关拆迁
看完不少人吐槽“拆二代”的美梦将破碎!
到底咋回事?还能不能拆?
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最新通知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了一则文件名为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
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
通知开头就提到了
在城市更新中,出现沿用过度
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
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
虽然还只是征求意见稿
但是其中的内容和方向已经足够清晰
当然,相信大家最关心的
莫过于这份意见稿中
具体提出了哪些内容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意见稿中提到了这些内容
01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
除违法建筑
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
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原则上老城区
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
拆除建筑面积
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02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
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
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
不突破老城区原有密度强度
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
新建建筑规模
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
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03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
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
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04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
城市连片旧区
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
长期租赁住房建设
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05
保留利用既有建筑
历史建筑
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
不随意拆除、迁移、
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随意闲置等
06
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
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
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
07
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不破坏地形地貌
不伐移老树和有地方特征的
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
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
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
不随意改老地名
除了这几点重要内容
还对之后的加快补足功能短
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意见
对这些方面作出新要求
01
加强统筹谋划
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
02
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
不沿用
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
片面追求规模扩张
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
03
加快补足功能短板
不做穿衣戴帽
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
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
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
04
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不重地上轻地下
不过度景观化、亮化
增加城市安全风险
同时还提到了将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
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
进行再评估
重新完善城市
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
要彻底整改等等内容
介绍了这么多重要内容
大家最需要记住的就是“防止大拆大建”
也就是说在汝南
不少想靠着拆迁一夜暴富的盆友
美梦可能要破碎了!
其实仔细想想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发展
一批又一批的城中村纳入拆迁行列
还有成千上百的老旧小区等待改造
不少开发商在接手后
因为资金链不足等原因烂尾的更比比皆是
而且2020根据一张图片显示
全国烂尾楼盘数量河南省高居榜首!
几年交不了房
办不下房产证甚至连楼都没建好
房贷每个月按时还
但迟迟住不上新房、新家
甚至有的楼盘烂尾近10年都无进展
早在2018年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发布关于
印发《驻马店市建设商品房预售资金》
监管办法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记者从驻马店市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有效化解商品房预售资金潜在风险,保障预售资金合理使用,防止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导致后续建设和配套设施资金不足、出现延期交房甚至烂尾现象,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开发企业规范合理使用预售资金,驻马店市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驻马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进行了规范,保障驻马店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原则、适用范围和测算标准进行了明确,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遵循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市中心城区内新建商品房在建项目的预售资金均纳入资金监管。市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由市住房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专业机构,结合建筑结构、用途等因素综合测定,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通知》规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幢为单位,一幢设立一个监管账户,账户内重点监管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建设单位管理费及法定税费等有关工程建设费用。
《通知》明确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办理房地产首次登记后止。新建商品房在建项目办理房地产首次登记后,可以申请注销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目前,驻马店市具备预售资金监管资格并已在监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达10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农商银行、郑州银行、洛阳银行。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前,应在已备案监管银行开立监管账户,并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要件,到预售资金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缴款通知书,到指定商业银行网点柜台将购房款直接缴入监管账户,凭银行出具的缴款回单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领购房专用发票。监管项目进款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和工程进度申请使用资金。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到项目现场核查以后,符合用款条件的,准予监管银行支付。监管项目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解除资金监管。
《通知》对购房款何时进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和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否全额监管也进行了明确规定。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缴款通知书到监管银行网点柜台将购房款直接缴入监管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进入相应的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直接收取订金、预付款、购房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款项。
《通知》明确了企业使用资金的条件,建设项目达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日后,主体结构完成,水电安装、内外粉刷完毕,门窗、电梯安装完毕,外墙涂料粉刷完毕,达到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备案和完成首次登记等六个资金使用节点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相应的重点监管资金。
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根据《通知》规定,自建设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建成层数达到规划设计总层数一半的,累计使用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40%;主体结构封顶的,累计使用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70%;单体工程竣工交付的,累计使用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使用行为,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以来,预售资金监管信息(预售证号、小区名称、楼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等)要求在售楼部现场公示,并每周在《驻马店日报》、互联网站公示本周预售许可证发放情况及相应预售资金监管信息。
企业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通知》规定,开发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计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增加预售资金监管总额,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按规定将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不按规定将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不按规定将房价款退还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其监管资金使用申请,停止其网上签约备案,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不管什么时候
拆迁、买房、交房、下证都是热门话题
一旦意见通知通过实行
那么“拆二代”的美梦要破碎
小编忍不住替他们难过一秒钟
未来的城市发展中
你们觉得汝南还会大规模的拆迁改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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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人 汝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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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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