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在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全程网办、系统纵向到底的基础上,现决定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的工作方案(试行)》。
该工作方案包含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划手续说明、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图文件要求、施工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即办件)等10项办法要求。方案重点包括以下几项创新举措:
1.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三阶段或两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出具项目先行进场意见书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均可在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并承诺建设方案稳定后,由建设单位向江东新区管理局申请出具项目先行进场意见书,开展场地范围内围挡建设、土方平整、临时建筑临时施工用电、用水的报装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施工许可证变更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当天即办)
该方案落实后,将解决传统审批模式下施工许可证前置审批手续烦琐、耗时长造成项目无法及时开工的问题,大幅缩减房屋建筑工程落地开工时间,有效节约企业的时间成本、提升审批效率,平均可为企业节约1-2个月时间,从而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该工作方案的试行,大大缩短了施工手续的办理时限,切实做到持续优化海口江东新区营商环境。据悉,建设单位可在“江东政务一体化”平台上申报大部分程序,办理时,将采取以函代证的模式用批复文件代替施工许可证,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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