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阮妍满 夏雨晴 王白如 记者陈佳报道:为躲避执行,一“老赖”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获刑。近日,被执行人喻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永丰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吴某和喻某系合伙关系,双方签订了合伙协议共同经营采石场的生意,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吴某将喻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喻某仍未履行。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永丰法院立案执行后,立即向喻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但喻某拒不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调查发现,喻某在法院立案执行后还承包了工程,并使用其前妻张某、其女友王某等人的银行账户接收工程款,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躲避法院强制冻结、扣划,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义务,企图规避执行。

永丰法院以被执行人喻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后南昌铁路公安局在南昌火车站将喻某抓获。该案审理过程中,喻某积极争取吴某的谅解,主动偿还部分还款,并约定了后续还款事宜。后吴某向公诉机关和法院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同意对喻某从轻处罚,喻某在宣判前通过房产过户、转让债权归还了剩余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