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发有关《决定》,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30项省级管理事项,赋予54个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14项省级管理事项。

这是江苏首次将省级权限赋予开发区无锡有5个联创区承接省级权限。

54个承接省级权限的联创区

完整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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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江苏今年5月确定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简称联创区),并推动联创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发展,实现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共同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支持联创区发展的措施包括参照自贸试验区赋权内容和方式,结合联创区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将省级管理事项有序下放至联创区。

此次赋予联创区、自贸试验区的44项省级管理事项,一共涉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19个省级部门,服务对象都是市场主体。

(来源:交汇点、无锡博报 编辑:依依)